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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法治旌阳创建工作的调查与建议(白雪)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承担着首要的责任。2008年4月,全国普法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的号召。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要求。我区的法治区创建工作自2008年11月启动以来,始终将法治区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基础工作来抓,制定了《旌阳区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及《德阳市旌阳区创建法治区实施办法》。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区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我区法治旌阳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对法治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我区的法治区创建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委员们通过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法治旌阳创建工作情况
    1.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开展。一是区委、区政府将法治区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由区委书记王箭担任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二是组织人员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对我区法治旌阳创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三是普法经费由“五五”普法每人0.3元增加到了“六五”普法每人0.6元,为创建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2.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树立法治政府形象。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建设,邀请法律顾问、法官、检察官等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讲授法制课10次。二是成立了以执业律师为成员的政府法律顾问组,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组作用,加强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查。三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决策失误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执行重大决策前期调研、专家评审、法制参谋、论证听证等制度。四是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通过建立“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德阳市旌阳区法制信息网”等互联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政府工作动态,公开率达100%。五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作为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必要条件,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六是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2012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已全部审结。
    3.恪守公正司法要求,彰显司法为民精神。一是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538件,同比增长45.2%,办结9376件,同比增长52.7%,结案率达98.3%。二是区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2年,区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批捕案件344件488人,依法批准(决定)逮捕288件382人,不批准(决定)逮捕56件106人。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570件784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452件609人,不起诉29件35人。三是区公安分局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开展严打整治工作。2012年,全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57件,查处治安案件6521件,行政处罚1811人次,有效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四是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开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12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法律从业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0件。
    4.加强经济法治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二是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守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三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行12315进商场、进社区、进学校,设立“一会三站”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140个。
    5.狠抓平安旌阳建设,巩固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预警机制,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决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二是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200个村和社区设立了调解室,区交警大队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恒大建材城等11个企业建立了企业调委会。三是认真开展领导接访、干部下访活动,强化信访干部“一岗双责”,依法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突出问题。四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培训基地,刑释解教人员可在校内开展3个月到6个月的短期技能培训。该基地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三个安置帮教基地之一,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安置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6.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孝泉镇涌泉村、德新镇龙泉村等2个村已创建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新增19个村(社区)创建成为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个村(社区)创建成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华山路学校、实验小学、孝泉民族小学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其中孝泉民族小学还被评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7.深入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学法氛围。一是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我区都定期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法学专家对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培训。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区48所中小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三是开展“送法制电影下乡”活动,与电影放映公司签订合同,每年在农村放映法制电影300余场次,保证全区所有村都放映2场以上。四是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区商务局、区工商局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400余人次,强化其法律意识。五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讯、法治文化广场、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等载体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专门建立了旌阳区普法短信平台,向副科级以上领导进行短信普法。耗资20余万元建立了旌阳区法治文化广场,以普法歌谣、普法漫画、普法故事、法治人物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
    二、法治旌阳创建存在的问题
    1.部分部门对法治创建的认识不够,创建活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有些职能部门没有把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工作任务来抓,使创建往往流于口号和形式。法治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不同,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很高要求。而对于现法治旌阳创建的工作机构——区法建办来说,不论就其非常设机构的性质,还是就其司法局内设机构的地位,都还不能完全适应这种要求。
    2.法治文艺作品较少。在法治旌阳创建工作中,如何加强法治与文化的融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性、生动性、感召力和吸引力,如何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的法治文艺作品,对作家和文艺爱好者提出了较高要求。由于有些部门和基层组织对法治旌阳创建的重视力度不够,致使我区法治文艺作品的产出量不高。
    3.创建活动群众参与度不够。法治旌阳创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法治创建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建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符合法治化的要求。在当前的创建活动中,往往忽视了群众基础的培育,忽视了民间组织的参与,创建活动缺少了“源头活水”。
    三、法治旌阳创建的工作建议
    1.建立创建活动的权威机构,把握创建活动的重点领域。建议设立专门的“创建法治区领导小组”,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系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作为常设机构直接隶属于区委领导,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的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法治区创建标准的拟定、日常督查、年终考核等职责。在创建过程中,为保障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协调联动能力,可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对日常法治工作的检查权、对不服从协调的建议处分权等。该机构也可以通过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确立权威。法治旌阳创建涉及面广,在创建活动中应抓住几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第一,法治政府建设最为关键。普通群众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和政府机关打交道,建设服务、责任、信用、公开政府是群众的普遍诉求,这些诉求归结于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第二,公正司法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市民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能否得到公正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的法治信仰。正如一句著名的法谚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第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也是法治创建的必然要求。市民在生活中,首先需要生活的安全感、交易的公平感,法治县区应当是一个犯罪和治安案件低发地区,一个市场发育成熟、市场资源自由流通合理配置、各种交易诚信公平的地区。
    2.丰富法治文艺作品,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建议举办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征集文学、书画、绘画、摄影等形式的法治文艺作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以文艺形式,宣传国家宪法和法律,反映、讴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推进法治旌阳创建的深入开展。完善区、镇、村三级法治文艺骨干队伍。充分挖掘、打造一支能够代表我区特色和水平的专兼结合的法治文艺宣传队伍;以法治文化为引领,积极创作和推广贴近群众生活、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节目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注重培养各乡镇、街道的民间艺术团体。服务基层,建立法治文艺节目库。对节目库中的节目内容及形式进行更新和调整,及时跟进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全区重点工作的宣传。将传统道德、文化和法律融入文艺宣传当中,引礼入法,丰富宣教形式,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
    3.畅通群众参与创建的渠道。法治区创建的成果将由全民共享,法治区创建的过程离不开群众的广泛参与。要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法治旌阳创建的积极性。在立法过程中,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由群众参与其中,推进民主立法。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可以将一些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开到群众中间,使普通群众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向群众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特别是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反馈。要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范围,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在制定法治区创建考评标准时,群众应广泛参与。在具体的考评体系中,群众的法治满意度、法治参与度,应当成为主要测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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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7/1 10:36:53      阅读:21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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