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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救灾部队撤出后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建议
   

灾区社会治安稳定是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在前三个月的抗震救灾阶段,有抗震救灾部队和全国特警的大力支援,起到了震慑犯罪分子,稳定灾区治安的重要作用。随着各省特警和救灾部队的分期撤回,灾区治安形势日趋严重。近日,绵竹南轩教工小区已出现多起入室盗窃铝合金门窗和室内物品的案件,有的犯罪分子还对新建板房进行盗窃。由于各种原因,该类案件的破案率较低,受害灾民雪上加霜,反映强烈。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地震造成的大量危房尚未撤除或加固致使无人居住,而新建板房区又需设置警力维护治安,造成灾区治安警力紧张,形成治安空白,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如不及时控制,必将影响灾区治安稳定和恢复重建工作的正常进行。特作如下建议:
    一、适当扩充灾区治安警力。虽然灾区治安管辖的人口总数无大的变化,但治安区域和范围均大幅增加,治安形势更加严峻。
    二、加强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建设。在尽快恢复原有基层综治工作机构的基础上,结合板房小区的建设,及时调整和建立临时综治工作站(点)。
    三、重视灾区治安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独特的治安作用。结合灾后重建就业安置工作,拨出专门经费,从受灾群众中选拨优秀人员组建基层治保会、调委会、治安信息员等队伍,特别要重视组建专职的治安巡逻队,在危房区和板房区加大巡逻控制。
    四、积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的良好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盗窃救灾物资和灾民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组织灾区各有关单位的内保力量和社区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协作;工商部分要对灾区废品收购进行整治;民政等部门要全力帮助困难群众,减少不稳定因素。
    五、各部门要对灾区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并公布适当的奖励措施,鼓励灾区群众主动维护社会治安。构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民盟四川省委特约信息员:张平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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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22 18:10:12      阅读:180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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