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灾减灾之我见
——读报有感
彭千里
日前,拜读了贵报4月30日头版上《整合多元力量 坚持科学防灾》一文,获悉了民进四川省委提交的《关于加强我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建议》的具体内容为:健全自然灾害危机管理预防机制;强化自然灾害危机管理整合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危机管理信息沟通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危机理物质保障机制;健全自然灾害灾后重建制度五个具体建议。
本委员(政协德阳市第六届委员)一直很关注此事。读罢此防灾减灾方面的提案内容,深感民进四川省委提出此提案时是作过一些研究的,的确有一定份量。所以才被省政协审议通过列为2011年省政协十件重点提案之一。
但我个人认为,既然要构建科学的防震减灾体系,仅有该提案的五点内容就很不够了。
换句话说,这个提案是极不完善的。
应当还要加上以下几点,才会稍微完善一点。
我们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国家形象和共产党形象的具体体现者。想当年的“5.12”汶川大特大地震时那些深埋在废墟下的群众之所以能坚持到救援队到来,就是因为他们心目中有一座永远不倒的靠山,这靠山就是我们伟大的共产党,这靠山就是我们伟大的祖国。所以他们一直坚信党和国家一定会去救他们。而事实上,当年的“5.12”特大地震发生时,我们当地的各级党委政府的确也做得很好。特别是胡总书记站在废墟上的抚慰,温总理及时亲赴前线的指挥更是让百姓有口皆碑。
因此,我建议: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危机的党委政府率先介入和有效指挥机制。而且应把该条放在防灾减灾体系之首。
根据利用激励机制尽可能多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常规,我认为访体系还应加以下一条内容: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危机的评估激励机制。
每一次大的天灾发生后,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都在积极行动,积极应对。事后一定要善于总结评估,对参加单位和个人一定要作出一个准确评价。对有功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对所有参加人员都要适当奖励。像上次的“5.12”抗震救灾,我们的个别地方就只奖励政府部门参加人员,而对医院、学校职工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人员就不闻不问,这种做法是极端错误的,也是让百姓大跌眼镜的。
每一次应对天灾的活动,从政策高度上讲,这都是政府行为。所以每一次应对天灾时,警力兵力总是冲锋在前,而病人、学生等弱势群体总是需要党委政府的特殊保护,因而这时我们白衣战士、人民教师总是战斗在应对天灾第一线,例如应对非碘,例如应对“5.12”特大地震,例如应对甲流。而当这些活动结束以后,我们党和政府不应当闭而不见,更不应当不闻不问。这会严重挫伤广大人民群众应对天灾的积极性的。
同时,根据责权利并行的原则,对那些在应对天灾的活动中,行动不及时,指挥不得力,或者隐瞒大灾报小灾,造成国家相关部门救援不及时,致命人民生命财产冤枉受损的相关责任人,应给予合乎实情的严肃处理,严重的,直至绳以党纪国法。
所以,我认为还应加上以下一条: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危机的问责机制。
以上所言,纯属管见,是耶,非耶,承蒙指教。但实属掬诚以告,一吐为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