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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建议
作者:林春   所属支部:中江总支

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以来,在解决居民病有所医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成为社会保险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每年集中征缴期内,大部分群众能按时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仍有部分群众因对集中缴费期把握不准,从而错过集中参保期,致使部分人员在享受医保待遇上有中断、延迟情况发生;也有部分群众总是卡点购买,认为政府每年都会延长集中参保,故缴费总是拖延。

为此,特建议:将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进行固定,形成制度,不随意延长或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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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2/28 16:20:37      阅读:26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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