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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吸取南京高层住宅火灾教训,加强隐患排查与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
作者:王泽忠   所属支部:高校支部

民盟德阳市委会副主委王泽忠反映: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上楼充电等引发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尤其是高层住宅,入住人员多、救援困难,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严重后果。如: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9分,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架空层电动车充电时发生自燃,火势迅速蔓延,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的严重后果。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关切。这起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高层住宅架空层电动车火灾隐患不容忽视。

一、问题及现状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流场所之一;很多高层住宅设有架空层,作用是将住宅与公共设施隔离开来,同时是居民的公共活动空间,还是高层住宅的避难层。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也已经普及,确实为很多人带来了便利。但电动车违规停放在高层住宅楼架空层,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这种电动车违规停放在高层住宅楼架空层的现象在我市还有较多存在,如凯丽景湖小区1栋架空层(如下图)。

二、导致严重后果的原因

电动车的电池、充电器、电线等部件容易发生故障,会导致起火。电动车在充电时,如果充电器过热、短路或者电池过充,也会引发火灾。私拉乱接给电瓶车充电,也可能引起火灾。电瓶车起火后燃烧非常快速,如下图:

高层住宅楼架空层位于一楼,用于停放电动车的场所,由于空间狭小,电动车密集,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而且高层又都设置有电梯井、采光井等垂直通道,造成一楼到顶楼上下贯通,会产生“烟囱”效应,使烟气和火苗更快速蔓延。有报道一座30层高、约100米的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烟气从一楼到顶楼,只需短短30秒。迅速蔓延的火势,产生的烟气和火苗给居民逃生带来严重困难;如果再堵塞楼道口,居民逃生更难。

三、政策依据与意见建议

1.政策依据

2017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要求: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由应急管理部制定、2021年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三十七条提到: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2021年9月,四川省住建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禁止用电梯轿厢运载电动自行车。

2.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宣传部门牵头,联合广电、报社,利用德阳电视台、融媒体、德阳日报等多媒体,宣传电动车使用和充电规范、电动车火灾导致的教训,提高居民自身安全意识。形成如下居民自觉:将电动车停放在开阔、通风良好的地方充电,避免在架空层等人员密集场所充电,并要定期检查电动车的电池、充电器和线路,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加强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住建部门应明确要求物业部门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对电动车充电的管理,严禁在楼道、楼梯间、架空层等公共区域充电;在小区内设立专门的电动车充电区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确保充电、存放安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让居民掌握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3)组织专项排查与处理。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牵头,联合住建等

部门,明确在民用高层建筑消防违法行为处置领域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形成民用高层建筑消防违法行为处置的日常监管机制。立即织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牵头,住建、街道、社区、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对辖区内民用高层建筑消防违法行为,尤其是架空层违法停放电动车的行为开展专项排查,并接受居民举报,对存在架空层违法停放电动车的小区勒令限期整改,并进行整改指导;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小区,对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服务的物业公司进行经济处罚和降级等行政处罚,形成违法的追究刑事责任;把高层建筑架空层违法停放电动车导致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总之,南京小区火灾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必须高度重视高层住宅架空层电动车火灾隐患,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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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3/5 14:29:46      阅读:29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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