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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格化管理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的建议
作者:肖敏   所属支部:市委办公室

党中央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而法治是社会治理体系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基础保障,要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必须加强网格化管理与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关键是打通“司法”与“网格”双向互动渠道,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为此,从司法服务保障三大领域与网格化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出以下建议:

一、网格参与诉源治理,预防化解纠纷。可以通过吸收网格员参与多元解纷方式,构建诉源治理三层过滤机制,促进司法机关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首先,由网格员通过开展“随手调”方式及时化解小纠纷、小隔阂;其次,通过“网格吹哨、调解报到”机制,组织基层调解力量对矛盾纠纷进行二次过滤;最后,指派特邀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进行三次过滤。从过滤纠纷、分流纠纷、实质解纷三个层面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实现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消于萌芽、止于未诉。

二、网格协助审判执行,破解司法难题。为切实发挥诉源治理合力,需要依托网格解决司法自身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行“网格+送达”,发挥基层网格员“人在格中走”的优势,加强与网格员的沟通、协作、交流,强化精准送达能力,打通法官对接基层社区(村)的“最后一米”,探索破解“送达难”问题。推行“网格+执行”,拓宽“查人找物”渠道,发挥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资源优势,法院对执行案件信息,联系网格员协助核查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配合开展执行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

三、网格助力普法宣传,强化价值引导。囿于常态化的普法宣传形式尚不足以将司法的教育功能有效传递到案件当事人之外的其他受众,还需要整合其他基层社会治理力量。而网格员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力军,具有分布广、覆盖全、情况熟等多重优势,通过发动网格力量协助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进一步延伸普法工作触角,正向引导基层群众学法懂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实现法制宣传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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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8/16 9:12:30      阅读:16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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