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德阳为例,近年来通过持续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增收,持续建设特色劳务品牌,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定点定向开展劳务输出,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载体吸纳就业,促进返乡下乡创业等方式,实现全市脱贫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和务工就业意愿的全部就业的目标。但脱贫劳动力普遍存在就业稳定性差、参加技能培训意愿不强、就业创业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议通过加强监测研判、完善政策制度、加大支持力度等,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存在问题
(一)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定性差,失业风险大。脱贫劳动力从事保洁、服务员、一线生产工人等工作岗位的占比较大,工作岗位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工资收入低,因此就业不稳定、失业风险大。
(二)脱贫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意愿不强。从参加技能培训人数占比来看,脱贫劳动力参与人数少,培训意愿不强,扶贫专班推荐就业成功率也较低。
(三)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不足。脱贫劳动力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缺乏技能的现状,就业竞争力相对较弱:有创业意愿的又面临缺乏经验、资金、 技术等难题,创业成功率低。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返贫动态监测和就业形势研判。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冠疫情、经济发展形势等对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定期分析研判脱贫劳动力就业形势,加强对易返贫致贫劳动力动态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
(二)出台脱贫基地管理办法。建议出台全省脱贫基地(车间)认定管理办法,对已认定的扶贫基地(车间)进行考核,根据吸纳和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补贴。
(三)加大就近就业支持力度。优化延续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和促进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24条”措施,持续优化返乡下乡创业环境,积极为有返乡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土地使用、平台搭建、资金支持等帮助,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四)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制度。目前,很多脱贫劳动力受文化程度、技术能力的限制,选择快递物流、网络送餐等灵活就业方式,但是这些新业态大多未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失业风险大,建议出台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制度,对自愿购买失业保险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五)探索脱贫劳动力社保制度。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层次低、保障程度不高等问题,特别是脱贫人员大多存在年老体弱病多等困难,有很大返贫风险,建议探索“以人为本、相对公平”的政策体系,出台农村社保管理制度,适当提高保障水平,缓解脱贫人员的养老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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