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为了推进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我国很多地方实行了政府种子采购,即由政府统一采购种子,免费发给相关农户使用。但此工作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有悖于开展此项工作的初衷和目的。一是影响农户收益。因采购的种子中存在以次充好、质量未能保证的情况,产品收益较差;二是浪费国家补助资金。因政府免费发放种子或采购的种子质量不过关等,不少农户少种植而多领种子,或将政府发放的种子用来作饲料,自己重新购买种子来种植;三是容易滋生腐败,一些企业和中介公司为了争取政府采购项目,采用不正当手段达到中标目的,既滋生腐
败,又会对种子生产企业产生负面政策导向,影响我国种业健康发展。
建议:取消政府采购种子,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向安徽等地学习,每年准确核实农户种植面积后发放相应种子现金补助,既将实物补贴改为现金补助,种了才补、不种不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将国家的补助落在实处,既杜绝腐败浪费,又引领种子企业提高科研生产积极性,让国家的政策发挥最大最好效应,让我国种业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