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你的位置:首页 >> 社情民意
关于在涉及凶杀、暴力、严重犯罪情节或场景的影片片头设置观影提示的建议
作者:吴晓亮   所属支部:广汉支部

一、基本情况:

中国的电影审查机构对涉及政治、宗教、民族、色情的电影产品审查极其严格,但对含有凶杀、暴力、严重犯罪等情节的内容却视而不见,导致当前部分国产影片中此类镜头泛滥。例如:《唐人街探案2》因为其犯罪情节在美国被定为R级,13岁至17岁未成年人必须有父母或成人陪同观看;《红海行动》因过多表现战场上的残酷场面而在香港被定为III 级,18岁以下禁止观看;《战狼》对杀戮和死亡等场景的特写,对于未成年人而言,负面刺激明显大于正面启迪。如果没有成年人的解读和引导,未成年人直接观看此类影片显然是不合适的。

二、存在问题

1. 可能诱发青少年暴犯罪

未成年人是通过观察和模仿成人世界而获得学习与成长的。表现凶杀、暴力或严重犯罪的电影情节或者场景会对其产生强烈的感官刺激,无可避免地在其尚不成熟的心理意识中渗入了暴力印象。特别当此类行为是由其偶像演员所演绎时,则极容易引发崇拜和模仿。如果没有成年人适当的引导,便很可能会在现实世界中模仿,导致暴力犯罪。而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的未成年人杀人案件,校园暴力事件的背后或多或少都用此类暴力影视产品或游戏的影响。

2. 电影分级制度迟迟不能出台

关于中国电影分级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1989年,中共中央曾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建立对影视片的审查定级制度,对中小学生不宜观看的影视作品做出明确规定。同年,广电部也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和《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关于放映“少儿不宜”影片的管理办法》,但并未出台电影分级法规。全国政协委员汪东兴曾呼吁就电影分级制度立法,知名电影人贾樟柯、王小帅等曾联名呼吁以电影分级制度来取代电影审查制度。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却决定废止了1989年的文件,使得电影分级制度胎死腹中。关于建立电影分级制度的争论还在继续,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短时间内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3. 当前实践涉嫌违法违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电影中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影中禁止载有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第二十条规定电影放映可能引起未成年人等观众身体或者心理不适的,应当予以提示。而目前的电影审查和发行实践无疑是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忽视,甚至违背。

三、意见建议

为此建议:既然政府层面的电影分级制度迟迟不能出台,那就退而求其次。建议在电影审查过程中,对于包含严重犯罪、凶杀、暴力情节的电影,或者此类画面达到一定数量的电影,要求电影制片方在电影开头自行设置相应的观影提示,例如:“未成年人应在父母或成年人陪同下观看”。电影企业应该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尽到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上一篇:关于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加强普通话教学的建议
下一篇:关于利用自媒体赋能四川省乡村旅游振兴的建议
时间:2021/10/19 7:38:29      阅读:2366 次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中国民主同盟德阳市委员会 | 网站管理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    电话:0838-2502193
蜀ICP备090101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