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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效治理菜市场盗窃行为、促进“平安德阳”建设的建议
作者:赵萍   所属支部:东方风电支部

菜市场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最切实感受“平安德阳”建设的地方。鉴于经济发展条件,德阳的很多菜市场条件还比较简陋,大多数购物场所还是比较拥挤,给盗窃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机会。针对菜市场的管理也仅限于对于商户的日常经营、卫生和消防安全等方面,对于盗窃行为打击却没有建立有效的机制。

多个市场市民反映,菜市场小偷猖獗,比如102菜市场、西校区菜市场等。目前菜市交易支付很多采用在线支付,大多数失窃的是手机,虽然不会损失大笔的资金,但目前手机是生活中非常重要的工具,储存个人大量信息和生活中各种联系,包括银行信息,失窃以后对当事人造成重大的损失无法挽回以及还有精神上的恐惧(担心手机中的信息会被利用)。

据反映这些小偷都是惯犯,即便被警察抓获,由于犯罪事实不构成入刑又被放出来。商家反映担心报复发现盗窃行为敢怒不敢言,也只能在尽可能的范围提醒买主注意,但也常常无济于事。这些小偷却拿着长长的器械明目张胆盗窃,周围群众也是担心报复明哲保身。因此形成小偷明目张胆、商贩也无可奈何、群众被偷只能自认倒霉的消极状况,这与大力倡导建设“平安德阳”极不相符,因此建立有效机制治理德阳菜市场的盗窃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建议:

1.    重视菜市场的盗窃行为对“平安德阳”建设的恶劣影响,采用专项整治推动长效机制方式,树立起德阳“平安菜市”的形象,以便提高群众参与共建的信心;

2.    建立警察、菜市场管理机构、商贩、消费者多层次治理网络共建共抓,建立全市盗窃治理信息网络,提高在全域内针对菜市场盗窃的治理能力;

3.    采用菜市场定点公示惯犯肖像,起到震慑其作用,同时也起到提醒广大群众保护自己的作用。对于多次盗窃屡教不改的惯犯采用类似通缉逃犯的模式,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第(五)款,“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可以不经过肖像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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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14 17:21:40      阅读:32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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