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日前,大中城市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庞大,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进行校外补课的中小学生也是络绎不绝。由于教育部明令禁止中小学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因此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绝大多数并非专业教师,根据职业准入规定,校外培训老师应持有《教师资格证》相应的学科资质。据走访调查,以德阳市区为例,很多机构的任课教师并无相应资质,培训机构在招收专职、兼职教师时也没有把职业资格作为特定的条件,造成具有较高专业和道德要求的教师岗位充斥了太多不合格人员,部分人员根本没有任何教育背景和履历,不具备为人师表的道德水准和专业能力,甚至部分具有犯罪前科的人员、外籍不法分子也充斥其中。而中小学生本身辨识能力较差,家长对任课教师的了解纯粹来自机构的商业性宣传。现状是由于师资不合格造成宣扬错误价值观、误人子弟的事情屡屡发生,培训机构教师的合法、合规及合格要求正变成教育监管的盲区。
建议:
1、 培训机构的专职兼职教师应在教育监管机构(教育局)备案,没有备案的人员不能随意上岗。
2、 教师上岗前应向学生及家长出示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并纳入校外培训机构教师上岗的统一制度进行管理。
3、 教育监管部门应不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职业资格进行检查,防止不合格人员流入教师岗位,对违规招收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岗位的校外机构应给与相应处罚。
4、引导并形成教师职业准入的社会认知,即教师职业的高要求、高素质和高专业背景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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