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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条件开放餐饮店外卖等营业性服务的建议
作者:朱飞、严顺英、于鑫   所属支部:市区支部

目前,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为响应国家打赢新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COVID-19)阻击战的号召,杜绝人员集聚活动场所,阻击人传人途径,全国广大城乡的餐饮、茶楼、棋牌、网吧等个体工商户,陆续停止营业。近日来,全国疫情可控向好,根据国家相关复工复产的文件精神,我国非重点疫情地区应将有条件的企业逐步复工复产,持有健康证明的工人也陆续上岗。然而,关系城乡居民消费的餐饮业多数业主仍处于停业期。据调查显示,美团等少数全国连锁店第三方外卖经营单位,已经不能满足不断增大的消费群体的需求,导致一些餐饮店为了支付“出租的营业房等费用”,私自在未履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复业手续的条件下,私下张贴对外打包外卖广告,有的还向第三方外卖单位提供餐饮产品业务,这样很有可能造成疫情的接触传染,给抗击“COVID-19”疫情工作,带来很大的不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

一、适时出台疫情防控期,餐饮业服务监管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复工复产相关文件精神,时实出台《COVID-19疫情期间餐饮业服务安全规范》等地方政策性文件,有条件的开放辖区内餐饮业等行业的复工复业,解决部分人员就业。文件应依法规定:餐饮业复工复业的条件;主管单位备案资料;从业人员人数和健康证明;疫源区域消毒管理措施;外卖经营安全承诺书(强调不经营桌餐);实行餐饮单位公开电话;预定每日外卖产品业务量;开启专用外卖窗口;专职外卖服务人员等保障内容。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各级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除履行“COVID-19疫情”期间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工作外,应制定错峰工作和8小时外加班等工作制度,明确夜间或周末等特殊时段对辖区内餐饮行业的巡查,阻止未经当地餐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餐饮业私自复工复业。重点对已复业的餐饮业实行规范性监督管理,杜绝不合格餐饮业产品外卖事件发生,保障全体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的安全。

三、强化网吧等其他行业营业性监管。各级政府相关监管部门,除履行“COVID-19疫情”期间的日常监管工作外,应强化对茶楼、棋牌、网吧等服务性行业,未经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而私自复工复业的监管。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依法制定并实行差异化疫情防控策略,联合公安等部门,制定错峰工作等制度,坚决阻止辖区内公众到封闭或半封场所聚集活动,进一步落实“COVID-19疫情”防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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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2/25 10:23:07      阅读:77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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