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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议
作者:刘忠林   所属支部:中江总支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人口老龄化使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健康养老已是我国当前及今后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模式已成为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的有效路径。目前,全省各地主要通过公办和民办两类养老机构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性养老机构运行不畅,管理不活。政府性养老机构还存在诸多弊端。敬老院实际入住率低,管理方面大多聘请临时人员负责老人的生活起居,管理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近几年建成的日间照料中心没有发挥作用,造成了资产闲置。

二、社会性养老机构扶持力度不大,发展缓慢。一是有的地区对应该下拨给民办养老机构的财政补助款迟迟没有到位。二是在民办养老机构审批事项办理上,快速便捷的办证绿色通道还未开放。

三、主管部门职责交叉,机制不顺。“医养结合”养老产业分别由民政、卫健两个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还涉及财政、税务等部门。相关主管部门职责交叉、各尽其责,“医养结合”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四、“医养结合”双向通道不畅通。小投资、低效益、高风险,决定了民办养老机构无力、无心在医疗服务上投资。加之,担心不能获得医疗机构身份、不能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影响了养老院转型为医养机构。另一边是公立医院办养老院动力不足,关键点在于公立医院担心没有相应的利益回报和政策支撑。

五、专业性人才从业意向低。“医养结合”养老产业工作要求高,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就业吸引力有限,造成护理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和数量偏低,尤其是老年医疗护理专用人才紧缺。

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建议政府从政策和资金上积极鼓励扶持“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前提下,经审查批准后内设医疗机构,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和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二、整合力量,理清职责。发改、卫健、民政、住建等部门要加强行业发展规划引导,把医疗、养老设施作为重要内容科学布局,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落实。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有特色的护理、康复等专业机构,机构规模和数量原则上不受限制,形成功能互补、便捷服务的空间格局。土地政策上,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内,优先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用地。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在每年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时加大对养老产业人才的引进力度,为全市养老产业发展提供技能型服务人才和管理型人才。

四、加强对政府性养老机构的管理。要对负责公办养老机构的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发放相关资质,加强管理。同时,探索建立能够发挥作用的日间照料模式,把政府资金用好用出效益。

五、支持兴办社会性养老机构,培育壮大现有社会性养老机构。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兴办养老机构,招商引资时注重引入有意向从事“医养结合”养老产业的机构落户发展。开设审批办证绿色通道,提供保姆式服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医养结合”养老产业机构审批办证给予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着力培育壮大现有社会性养老机构,降低社会养老成本,增强社会养老吸引力,为社会性养老机构发展铺路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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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4 9:52:23      阅读:72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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