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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小学“弹性放学”制度的建议
作者:程硕   所属支部:什邡支部

由于国家统一的、严格的课程标准规定时间,实际上形成了小学校的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的不吻合,这段“时间差”让家长头疼不已,致使“家长接孩子难”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产生了诸多问题。包括:

一是增加家长精力负担。小学放学时间比较早,基本安排在下午3:30—4:20,出于对小学生安全的担忧,普遍由家长向单位请假接或祖辈到校接,造成家长无法安心工作,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是增加家庭经济负担。无法由家长、祖辈接的小学生,大多数选择由托管机构进行看管,给家长造成了不小的经济负担。

三是不利于小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由于托管机构水平参差不齐,主要是由非专业人士辅导学生做作业,导致学生在自习自修时存在很大惰性,拖延现象比较普遍,增加了每天的学习时间,不利于学习兴趣的培养和学习习惯的养成。

四是增加城市交通压力。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在小学生放学时段,学校附近的交通拥堵问题十分严重,造成安全隐患,增大交通压力,影响市民出行。即使在在集镇,放学时间的交通拥堵现象也十分突出。

五是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小学生放学以后,无论是被家长接回家或是送到托管机构,都主要将时间用到了做作业、玩耍上面,缺乏艺体方面的学习和兴趣爱好的培养,不利于综合素质的提高,不利于学生在新的高考制度下赢得优势。

目前,针对这个各地都存在的共性社会难题,很多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应对之策,解决之法,诸如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采取了系列的变革措施。因此建议如下:

市县教育部门均应采取切实措施,探索提升小学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建立“弹性放学”制度,面向所有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在放学时间以后提供照看服务及课外培育,延迟学生离校时间,缓解“家长接孩子难”问题,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丰富活动形式。“弹性放学”期间,打破年级、班级界限,以学校教师轮值、聘请校外辅导员等形式,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安排做作业,参加阅读、体育、艺术、科普等活动,开展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电影鉴赏、兴趣小组等活动,坚决防止变成变相的集体教学或“补课”,让学生在快乐中学习和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是细化保障措施。在合理、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适当给予学校教师、校外辅导员补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适当增加假期,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强化学校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三是尽可能给予财政投入。若推行“弹性放学”,在放学时间以后由学校投入人力物力,并占用公共资源为小学生提供照看服务及课外培育,超出了学校的法定职责、不属于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费用应该由学校据实测算,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物价主管部门审定。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学生家长应该负担“弹性放学”产生的相关费用。作为受益人群广,社会效益大的公共事业,政府也应根据财力适当投入资金,按照统一的比例向学校给予补贴。同时还要制定好规则,有劳有得、多劳多得,避免对教师、校外辅导员的劳务补贴(加班费)成为普惠制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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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7/22 11:58:51      阅读:7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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