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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20急救路段“错峰限行”保障绿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作者:朱飞 余鑫 严顺英   所属支部:市区支部

近期,根据广大市民的反映意见,我们通过对德阳市区具有120急救中心(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五人民医院和旌阳区人民医院等)功能的医疗机构周围路段上下班车辆高峰时段的现场调查,交通拥堵的现象十分严重,甚至造成120急救通道不能畅通,严重影

响了对生命垂危患者的抢救。

为此,建议:

一、“错峰限行”时段

为进快改善本市区内急救中心区域的交通拥堵局面,确保绿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市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组织人员现场科学规划,并出制定动车高峰时段市中心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等措施。可设置为夏季和秋冬春两组不同时段。如秋冬春季设为星期一至星期日早高峰7∶30—8∶30和晚高峰17∶30—19∶00时段。

二、“错峰限行”区域

德阳市区内,黄河东路—黄河大桥—皇冠灯—华山北路至德什路口或泰山北路至珠江西路—珠江桥—天山南路—天山北路—黄河东路等区域内。特别要加强德阳市区急救中心周围路段的交通监督管理,力保绿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三“错峰限行”规则

1、川F号牌机动车

星期一至星期日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

字对应,对应规则为:

星期一, 星期三,星期五,星期日:双号(0、2、4、6、8,搭载急救病人的除外)限时禁止通行;

星期二,星期四,星期六: 单号(1、3、5、7、9,搭载急救病人的除外))限时禁止通行。

2、非川F号牌机动车

星期一至星期日期间实行机动车全号段不禁行。

3、下列车辆不受限行

(1)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各类电动车等。

(2)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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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8 9:06:35      阅读:69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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