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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飞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网格监管模式的建议
   

关于加强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网格监管模式的建议
                                                       政协委员--朱飞  
四川省德阳市位于川西平原边沿,辖6县(市、区),幅员面积约5 952平方公里,人口380余万。城镇具有优越的人居生活、休闲地理环境。据2009年底各县(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摸底报表。不完全统计,全市城乡现有公共场所(7类28种)经营单位约1.35万户,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约13.17万人。其中,社区、村镇(以下称基层)经营单位约6300户,占46.67%,未能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约3200户,占50.79%;从业人员约5.13万人,占38.95%;未能取得个人有效健康证的约3.72,占72.52%。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空气传播性传染病(非典、甲流等)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安全。我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近几年不断处理,因一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如:游泳场、理发业、住宿业等)室内环境污染、公共客人用品消毒不严等,引发消费者患红眼病、皮肤病、虱子等的公共场所卫生事件。因此,我市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一、当前,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①数量多:社区、村镇经营单位大多无证经营。 ②分布广:公共场所分布在城乡,无论大小乡镇,至少都有理发店、住宿等公共场所。 ③规模小:大部分单位规模小,有些单位甚至只有一个人负责经营管理,老板及管理人员集于一身。调查显示,80%以上的基层经营场所简陋,卫生设施差,消毒方式落后,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个人卫生差。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严重不足  据调查,我市专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约30人,缺少交通工具,日常监督主要在城镇经营集中区域,同时还要承担约3000户社区、乡镇等基层二类食品(茶水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基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成为死角。
3.经营者卫生法律知识缺乏  基层公共场所经营者及其雇员,多为当地城市失业、下岗人员和农民,大部份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只忙于健康体检收费,对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不够。
二、加强我市基层公共场所卫生网格监管模式的建议
1.加强网络监管模式,消除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应与卫生、工商、商务等管理部门的专(兼)职人员协作,一对一地划分责任辖区,并对基层专(兼)职的卫生协管员进行网络对口业务指导,及时依法处理公共场所卫生事件。共同承担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日常卫生监管工作,确保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办证率、消毒、化妆产品索证率达90%以上。基层公共场所卫生协管人员应按期如实向上级卫生管理机构报告管理情况,防止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隐患发生,确保全市公共场所经营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2.设置社区、村镇等等基层卫生协管员岗位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文件精神,每30-60个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设1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岗位。我市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卫生协管员岗位,以补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队伍。落实四川省卫生厅08年有关文件精神,相关部门落实专项经费到卫生协管员名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是项长期整治工作,可由我市各级城管部门牵头,工商、商务、公安、卫生、居委会、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参与综合治理, 抽调人员经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聘用。划分责任辖区,统一着装,配带上岗证,津贴费用参照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财政补助。
3.完善横向联合,加强卫生法律知识培训  县(市、区)城管部门应与卫生管理部门协作,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具有资质的辖区内医疗机构联合,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每年定期对公共场所经营者进行卫生法律及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取得个人健康证明,从事经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基层卫生协管员,可组织辖区内的从业人员,就近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个人健康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资料送所属的卫生管理部门领取健康证明。力争从业人员卫生法律知识普及率、持证上岗率达100%,并作为考核辖区卫生协管员业绩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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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8 12:26:03      阅读:181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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