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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生态环保监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作者:朱飞   所属支部:市区支部

当前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环境问题集中爆发,污染事故、信访多发频发,而环境管理、治污能力、监察执法效力等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因此,搞好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设一支训练有素、业务优良、作风过硬、严格执法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人才队伍是关键,而打造一支过硬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人才队伍,建立一套管用的体制机制,减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监察死角,对打好新时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健康生活是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层生态环保监察人才队伍现状

1、基本情况简介。以四川省德阳市为例,我市区域面积591122公顷,2017年全市总人口38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0.5万人,乡村人口267.2万人。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市登记在册的重点国控、省控污染源企业62家,其中国控污染源41家,省控污染源共计2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378户;已登记法人企业3124户,各行业、部门排污类企业或个人不少于1万户,其他产污排污单位未能统计其数。

2、环境监察人才队伍人员编制严重不足。2017年公布全市环保系统职工人数373人,其中市环境监察支队现有编制32人,在岗数20人,占编在岗数19人到位。六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共有编制112人,在岗数66人,占编在岗数55人到位。其余12人均借调市局或县局的科、股和站室,生态环境监察人才队伍人员编制严重不足。

3、尽管生态环境监察队伍的执法工作,已经在打击惩治破坏环境行为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基层生态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二、基层生态环保监察人才队伍存在的问题

1、专业人员紧缺,影响监察时效性。基层生态环境监察资金不足,监察执法经费财政保障体系不完善。目前,市、县环境监察人才队伍编制数144人,占编人员126人,缺编人数18人,实际在岗数人员86人,占全市总人口人数的百万分之2.22。据不完全统计,工龄5年以下的新进人员48人,占在岗数人员56%,生态环境专业类人员11人,占在岗数人员13%,大多数人员属于其他专业类,导致专业人员紧缺,到现场检查,处理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故时应急执法能力差。全市企事业生产单位多,产生环境问题的可能性就大,因而需要大量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不断深入到现场查看、监督,环境监察人才队伍人员不足就会影响监察执法的时效性。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能力不强。环境监察是一项跨专业跨领域、技术含量极高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但目前基层环境监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员紧缺,执法不规范。突出表现在有的监察执法人员虽然取得大专以上文凭,但是专业知识欠缺,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差,对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掌握肤浅,个人人格修养不高。有的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笔录做得不好,正确的处理意见提不出来,现场勘验取证技术不过硬,现场调查报告写不好,监测报告看不懂,是否属于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判断不准确,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提不出来,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等,部分基层环境保护监察人员难以适应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工作的要求。

3、政治经济待遇低,队伍人员变动较为频繁。由于环境保护监察工作辛苦、责任重大,一般人都不愿意到这个岗位工作。一些工作突出的环保监察执法人员,没有得到提拔和重用,待遇普遍偏低,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监察队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近几年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人才队伍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专业人员缺乏,造成部分县(市、区)乡镇环境保护监察乏力,甚至出现“断层”。

4、执法设备投入不足,执法效率较低。车辆配备不足使得执法效率受到严重影响,更不利于打好新时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一旦同时出现多起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仅因为车辆配备不足而导致执法监督不到位是非常得不偿失的。

三、加快基层生态环保监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1、加强生态环境监察人才队伍能力建设。按照省编委《关于核定市(州)、县(市、区)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的通知》(川编发〔2008〕66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专编专用。基层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基层环境执法资金不足的问题,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体系。按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解决当前基层环境监察机构编制、人员不足和专业技术人员少的问题,使其与所担负任务相适应,加强和改善装备,依靠科技力量,提升监察执法效能,做到随时掌握各污染源排放动态,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强化传统实操培养方式,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加强生态环保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分析讨论工作案例,“会诊”执法难题,建立交流工作经验制度,提高环境监察队伍执法水平。发挥环境“传、帮、带”传统专业化实际操作培养方式的作用,做到有重点地“传”,有侧重地“帮”,有针对地“带”,新老人员之间形成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格局。另外,应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人人有任务、有责任,事事有人管、有人干。

3、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方式,提高人才队伍规范化业务水平。完善环境监察人才队伍人员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制度,系统性、经常性地举办环境监察业务知识培训,并与相关大专院校合作,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方式,设置相关知识课程和规定学时,全员参与学习并考试合格,全面提高人才队伍规范化业务水平。

4、完善的专业知识结构。环境保护监察执法管理涉及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监察执法方针的贯彻落实,涉及地方经济建设,涉及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人民生命财产环境保护,政策性原则性强,对监察人员自身素质尤其是相关专业知识要求高。因此,基层环境保护监察人员既要掌握国家环境保护监察执法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知识,也要掌握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同时还要针对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执法管理措施,包括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并切实落到实处。另外,坚持持证上岗制度,采取轮岗、待岗、末位淘汰制度等有效措施,严格执行环境监察“六不准”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塑造一支“精干、高效、文明”的环境监察人才队伍。

5、落实人员待遇,改进执法设备,确保人才队伍的稳定

(1)、落实人员待遇。基层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落实晋升、职称等相关待遇,落实监察人才队伍人员参公身份问题,鼓励和引导新进人员加强学习,改善自身知识结构,推动生态环境监察人才队伍素质建设。

(2)、改进执法设备,采用专业化监控系统。在基层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采用专业化监控系统可以提高监察人员执法工作效率,监控系统地采用就如同将监督工作置于阳光下进行,可帮助执法人员及时发现环境问题、迅速找到污染源,缩短排查搜寻时间,降低执法工作成本。完善专业化监察网络和现代化监察装备的配备,建成标准化移动执法平台,提高环境监察队伍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快生态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步伐。

总之,生态环境监察人才队伍建设只有不断增强创新意识,不断创新环境监察人才队伍工作机制体制,不断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为进一步打好新时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只有积极探索生态环境监察人才队伍执法途径,发挥地方政府、环境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四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才能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察人才队伍执法效能,才能适应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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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7/20 11:23:43      阅读:8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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