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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药店刷用医保卡制度的建议
作者:张辉平   所属支部:中江总支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全体中国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幸福感、获得感和自豪感不断增强。医保卡的使用为真正实现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合法权益,让全国人民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温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据调查,当前药店刷用医保卡制度存在弊端,亟待完善。

一是“特殊门诊”制度不尽合理。截至2017年, 享受“特殊门诊”患者或家属凭医保卡到药店购买“特殊门诊”对应疾病的药物时,有的能用完规定月份规定额度,有的却用不完。当规定月份规定额度还有结余时可适当购买自己或家人需要的其他种类药品。但2018年部分地区医保制度规定,患者凭医保卡到药店购买“特殊门诊”对应疾病的药物时,除了用完规定月份规定额度外,还应再增加额度购买与“特殊门诊”对应疾病无关的其他种类药品,强行给患者及家属带来额外经济负担,严重缺乏合理性。

二是违法“变更”医保卡的用途。有的人身体素质良好很难生病或不生病,医保卡上的费用无法得到有效使用,部分药店抓住这一“商机”超范围违法经营,将本不该经营的日常生活用品以及食品“堂而皇之”进行售卖并用医保卡支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随意“变更”医保卡的用途导致难以做到医保卡里的医保金专款专用。

三是医保卡覆盖范围有待拓宽。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和对中华医药认同度的不断提升,中医愈来愈备受关注。但部分药店特别是中医药店未纳入医保刷卡药店范围,对于青睐中医治疗的患者就诊后无法将医保卡里的医保金用做支付诊费和药费,只能使用现金支付,医保卡覆盖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

四是医保金未能全用在刀刃上。有的药店工作人员因缺乏专业医药知识,对所要销售药品的药理和疗效知之甚少或全然未知,胡乱向顾客推销药品。有的药店工作人员受利益驱使昧着良心向顾客推销对疾病治疗无任何效果的药。有的药店工作人员与公立医院个别医生“达成默契”推销“医生希望推销”的药品,无视国家从医行为规定要求顶风违规违纪。上诉种种严重侵害持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无法将医保卡里的医保金真正用到刀刃上。

为此,建议:

1.修改医保卡管理制度中不合理条款。患者凭医保卡到药店购买“特殊门诊”对应疾病的药物时用完规定额度即可,若在自愿的前提下可再增加额度购买与“特殊门诊”对应疾病无关的其他种类药品,无须强制购买,杜绝给患者带来额外经济负担。

2.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联动执法,一要严禁药店工作人员违规推销药品,防止顾客蒙受经济损失;二要严禁药店超范围违法经营而“变更”医保卡的用途、扰乱市场秩序;三要严格规范从医行为,有效遏制公立医院医生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医保卡做到专款专用。

3.拓宽刷用医保卡的中药店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医保卡在中西药店的作用,尽可能把医保卡灵活、便捷、高效等优势特征发挥到淋漓尽致,确保医保卡里的医保金得到有效合理使用,在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自豪感得到增强的同时使“中华医药”之瑰宝得到很好的传承和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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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4/26 10:53:47      阅读:83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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