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你的位置:首页 >> 社情民意
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作者:高银岭   所属支部:市区支部

自1985年开始,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加速推进与产业结构的快速升级,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向城市转移就业,为我国城市建设作出巨大的贡献。长期以来,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固有的经济社会制度,迫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与主流社会脱离,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其中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尤为严重,工资拖欠不仅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还埋下了社会隐患,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作为户籍在农村却到城镇务工的劳动者,农民工长期游离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屡屡被欠薪,“劳无所得”,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用工不规范。在众多用工企业中,建筑企业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区,在工程建筑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情况,导致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难以厘清。二是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民工接受教育机会较少,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权利意识缺乏,也不注重保护个人权益。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不足。现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少,面对大量的投诉举报案件,大部分案件仅仅依靠督促、调解来处理,通过行政执法手段依法办理案件数量少,日常巡查工作开展困难。

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从以下几点出发:一是建立人工费与其它工程款分帐管理制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各工程建设项目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避免因工程款拨付问题导致工资拖欠。二是建立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制度。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建立拖欠工资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制度,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同时使守信企业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实惠。三是建立健全诚信企业档案和不良信用企业档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信息。将查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建部门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等行业信息平台,推进企业诚信信息共享,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拨付、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四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推进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依法打击以讨要工资的名义、用虚报冒领等手段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五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违法失信企业的巡查频次。通过日常巡查,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最新情况,提高劳资双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发生。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

 

 

 

 

上一篇:关于加强规范政务软件推广工作的建议
下一篇: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几点建议
时间:2018/1/25 9:45:28      阅读:888 次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中国民主同盟德阳市委员会 | 网站管理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    电话:0838-2502193
蜀ICP备090101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