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推进地方工业经济的发展,德阳市委政府不断加大工业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结合上级相关政策,先后出台了《关于2009年度德阳市工业园区(集中发展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德经发[2009]230号)、《德阳市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德经信[2013]177号)等一系列文件,各县市(区)也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通过不断完善综合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加大财税政策的落实等多项措施,为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工作的同时,我们客观的认识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享受工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的企业及项目存在多、杂的现象,不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二)工发资金更多的是针对招商引资协议的兑现落实,但部分企业签订招商引资文件内容繁琐、不易操作,在实际履行招商引资文件时,对于部分企业未能达到的指标,缺乏严格的裁定执行机制。
(三)目前出台的部分奖励性文件执行时间久远,所涉及的支持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的经济发展与大的政策方向。
二、对策及建议
(一)优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目前,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更多的是对招商引资政策的配套兑现。建议下一步将该资金转化为基金,真正用于支持我市重大工业项目发展,而不仅仅是对招商引资协议的落实。
(二)设立区域性质的产业引导基金。借助市级平台公司的资金优势,结合产业发展方向,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用于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企业发展。
(三)注重绩效运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重大项目建成达到的预期目标、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客观评估量化,按照综合评分高低确定资金支持力度。
(四)及时清理修订现已经出台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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