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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河道治理的建议
作者:张辉平   所属支部:中江总支


党中央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的内涵之一就是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要让天更蓝、水更清,通过深入实施大气、水质、土壤污染防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当前中央和地方各级环保大会关于 “河长治”是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开展河道整治工作防控河道污染。但据调查部分地区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时存在敷衍了事问题,亟待纠正。主要表现在:

一是整治未达全覆盖。未修建河堤的乡镇河道内整治前杂草丛生,季节性水葫芦蔓延,河水流动不畅。整治过程仅重点排查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附近河道而未沿河道全线排查,离集镇较远的河道被忽视了。汛期河道内杂草、水葫芦等挡住从河道上游冲下来洪水中的杂物或泥石流等形成“堰塞湖”,易导致洪涝灾害发生。

二是清理河床不到位。已修建河堤的城市河道内整治前由乱石、连砂石、泥土等形成形状和大小各异的“岛屿”,整治过程中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简单的清理,部分“岛屿”依然存在,河床起伏不平的问题为得到根本解决,农耕爱好者河道内违规耕种还会死灰复燃。

三是隐患排除不达标。整治前有些“岛屿”间还隐藏着低洼深坑,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在无警示标志的低洼深坑河段游泳,极易导致夏季溺水死亡事故发生,整治过程中部分“岛屿”间隐藏着的低洼深坑未做填埋处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四是警示力度不够大。部分河道整治后政府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有学生发生夏季溺水死亡事故的学校被迫设置了警示牌,但小小的警示牌很容易被拔掉,管不了多长时间,达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效果。

五是次生问题待整改。河道整治过程中渣土车严重超载,渣土散落在道路上既影响市容市貌又污染环境,而且过重负荷导致部分道路损坏严重。

为此,建议:

1.保障优质施工。河道整治施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河长治”会议精神,河道整治过程中决不能敷衍走过场,要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河道整治工作优质高效。要规范管理渣土车,不能造成道路次生污染和损毁等问题。

2.加大督察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在河道整治过程中要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的责、权、利评估和验收工程,不能让河道整治工程价款付之东流,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设置警示标志。河道整治后政府应在河道两侧河堤位置设置不易被认为毁坏的长效警示标志。尽可能避免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玩耍引发悲剧。

4.整治污染排放。河道整治后应重点做好防控河道水污染问题,严禁养殖场畜禽排泄物、城市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及污染企业将未经处理的不达标污水直接向河道内排放污染河道。严禁农耕爱好者在河道内违规耕种,避免耕种时施肥导致河道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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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5/4 10:18:59      阅读:8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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