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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制度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讲师  刘菊香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教授 农 林
 
摘 要:多党合作制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而且,它在中国国情、推进民主政治、强化一元意识形态、整合各方面利益等方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
关 键 词:多党合作制度;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最强音,成为当前最为深入人心的政治理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多党合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
多党合作制度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多党合作制度作为同和异的矛盾统一体,体现和追求的也是一种和谐,在本质上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致的。“和而不同”就是各政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目标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共生共长,相辅相成,使各政党结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彼此“分工合作”、“统一运行”,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构建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平台,沟通党和政府与民众的“民主通道”,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功能。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政党,各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合作。多党合作制度的优势就在于其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使得不同党派、不同团体、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不同界别的各类人士,虽然在政治利益、宗教信仰、思想观念、经济利益和生活方式等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都体谅包容、求同存异、跨越分歧,把各族各界、海内海外所有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共同围绕一个大目标,凝聚人心,紧密合作,团结奋斗。这是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共生、共存、共荣的制度基础。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两面旗帜下,我国政党制便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了本质上的趋同。
多党合作制度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强大社会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团结合作,为共同目标而奋斗,呈现出执政党和参政党关系的高度和谐。再国家政治运转中,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基本政治理念,在国家的重大方针和重大决策上有着很强的认同感。“在一个和谐法制的国家中,各政党具有基本相同的政治理念,有基本原则和重大方针上的共识,在重大原则上决不各执一端。”这使国家重大决策更加民主、科学。从而保证国家运筹得当。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在政治基础、基本原则、重大方针等基本问题上有着共同的认识。政党共识的政治理念形成了一个有力的、能够发挥作用的庞大政治资源体系,这是推动国家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
多党合作制度规范了政党行为,为社会主义社会政治运行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证。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政党行为是否有规则对社会政治发生着重大影响。现代社会发展需要有效的国家制度体系作保障。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之一,规定了党和国家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障。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国家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政党的行为规则,明确了各政党的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以及政党合作的原则、方针、内容和程序,从而能使各政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认清责任,找准位置,履行职能,保证了社会政治主体行为的规范有序。
二、多党合作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多党合作制度符合中国国情,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指出,美国民主共和制度得以维持的原因有三点:第一,上帝为美国人安排的独特的、幸运的地理环境:第二,法制;第三,生活习惯和民情。在这三点中,他更强调后者。他说:“法制比自然环境更有助于美国的民主共和国制度,而民情比法制的贡献更大。”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在进行制度选择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采用何种政党制度,它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即是适合各国国情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多党合作能够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充分发挥其政治功能,根本原因在于多党合作充分体现了中国“和为贵”、“君子和而不同”的优秀传统文化,有着广泛而且良好的社会心理基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实践成功,在社会公众中形成了对多党合作的认同心理。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党派、多宗教、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国家,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发展很不平衡,这是我国的国情。要把这样一个超大社会构建成各方面协调和谐的社会,必须有一个强大的政治核心,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对保证现代化的成功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只有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才能够在改革开放中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多党合作制度推进了民主政治的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稳固的政治基础。民主政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和实现形式。多党合作是新型的、民主的政党制度。它推进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稳固的政治基础。
首先,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在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民主的重要功能就是能为公民的利益诉求提供充足的利益表达渠道,尤其是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能否为公民提供足够而信任的解决机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责任,也是检验这个社会是和谐还是对抗的标尺。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实现人民民主的一条重要渠道和重要方式。中国的协商式民主能够弥补西方民主形式的缺陷和不足,它的着重点不在于最后的表决,而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使民主过程理性化。通过多党合作,可以达到多角度、多层面地表达民意,集思广益,从而保证国家管理的科学化。还有,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体现的是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新型的政治民主,是一种中国特有的政治文明。这种政治文明不仅以示范的方式倡导着和谐社会的建构,而且具体实施着这种建构。因此,坚持多党合作制度,就为绝大多数人享受民主和参与国是提供了政治保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稳固的政治基础。
其次,多党合作制度的监督功能有利于扼制腐败,促进政治民主化,达成社会和谐。参政党民主监督是执政党防止腐败,保持政府和司法机关公务员廉洁奉公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以及法律地位平等。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上的领导,不具有组织上的隶属关系。因此,他们能够以平等的地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之中实现监督,地位的超脱及其代表和联系阶层、群体的差别,使得民主党派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的视角必然与执政党的内部监督有所不同,起到“兼听则明”的效果。此外,民主党派监督渠道、形式可以多样,以政协会议为场所,可以用政协委员的名义、党派的名义,也可以用政协的一个界别发言并提交提案;民主党派人士还可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以个人身份依法开展个人监督。因此,多党合作制度的监督功能对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加强两个文明建设等都能起到重要作用,能够合理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体现具有和谐性质的政治文明。
(三)多党合作制度能强化一元意识形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大的思想基础。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强化一元意识形态,能让社会成员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引导人们正确认清自身的利益,协调利益冲突,消解社会的矛盾冲突、观念对抗、权利差别等,促成社会内在精神生活的有序化、合理化和归属感,使人的外在生活和行为方式有序化和合法化,从而协调人们的活动,使社会共同体成为一个有凝聚力的统一体,保证社会的和谐,为政党执政增加稳定性资源,最终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一般而言,政党都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并以其独特的意识形态来吸引党员和进行社会动员。因而,任何致力于维护执政合法性的政党,都必须在现实批判和自我反省的基础上进行意识形态的整合与创新,以最大限度地囊括和整合社会成员的利益追求与基本价值取向,从而增强人们对意识形态的信仰和感情。所以,在任何一个有多党存在的现代社会中,有效、合理地整合各政党的意识形态,是一个政党执政的必要基础,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其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相结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及根据历史与现实进行新的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国共产党凭借主流意识形态来培育民众的认同感以凝聚人心,从而控制和领导国家的政治生活。但是,把全国人民的思想和意志统一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旗帜下并非易事。由于每个人、每个政党所经历的社会环境的不同以及历史的原因,反映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别肯定在所难免。多党合作制度为整合这样的差别,提供了一个可行而且有效的途径。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核心和领导地位,使得它有机会、也有足够的控制力来主导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而各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在各自联系的群众中往往具有共产党不可替代的影响。所以,多党合作制度本身的结构特点就决定了它比其他的政党制度在发挥整合社会意识形态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起到强化一元意识形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思想基础。
(四)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强大的利益整合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是能够通过一系列渠道使人民的利益得到正常有序表达和整合的社会,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协调各个社会利益组团和利益关系的功能,从而保证社会的政治稳定和党际关系的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亨廷顿认为:“政治稳定的先决条件在于一个能够同化现代化过程中所产生的新兴社会势力的政党制度。”这种制度将使社会长治久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利益分化、阶层分化、政治参与的矛盾是人们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此,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的制度框架内寻求解决的办法,而不能突破这个框架。这就应当利用多党合作制度在整合利益方面所具有的特殊优势。在多党合作的格局中,中国共产党代表全体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则可以通过民主党派的渠道来表达,并使之参与政策制定。江泽民同志在的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更多地反映和代表他们所联系的各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这就使这样一个广泛的、开放性的、合作性的政党制度表现出其利益整合上特有的优势来:既把各个阶层引导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方向上来,又能使各个不同的社会阶层都有表达自己利益的组织和渠道,避免各种无序表达、强制性表达等在体制外寻求支持而引起的社会动荡,从而缓解政治参与压力,使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能够有序进行,创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整个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新的分化组合,总体上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复杂化、经济利益矛盾显性化的发展态势。这种利益格局的变动趋势对我国的政党制度有着深刻的影响,要求政党比从前更有效地发挥利益表达、利益整合的政党功能。一方面,政党通过切实代表一定阶级或阶层的利益,赢得它们的拥护和支持,就能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政治舞台上大展鸿图;另一方面,各利益集团通过政党活动在政党制度的框架内参与政治,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甚至不满和愤怒,使得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得到合理的整合,可以避免一部分利益集团由于其要求无法满足而出现极端形式的混乱。由此看来,完善政党的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机制,充分发挥其功能,是现代社会政治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石,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一项需要长期奋斗的系统工程,需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但最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要正确处理几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坚持与完善的关系。坚持是完善的前提,完善是坚持的基础,两者缺一不可。在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应当讲坚持而不墨守成规,讲完善而不动摇根本,要在坚持中日臻完善,在完善中促进坚持。二是正确处理领导与民主的关系。政党制度效能发挥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两者关系处理恰当的程度。要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两条主线,一方面,以正确领导保证民主的切实实现和不断扩大;另一方面,以民主的充分发扬和有序进行保证领导的科学和正确,使领导与民主有机结合,互相促进。三是正确处理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这种合作型的政党关系是党际合作文明的重要体现。共产党要有“雅量”,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要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广求良策,把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与执政兴国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同时,各民主党派要有“胆量”,要从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出发,围绕发展要务,履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要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既做共产党的挚友,又做共产党的诤友。在执政和参政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要互相尊重、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只有这样,团结奋斗的政治局面才会不断推进,和谐的政党关系才会不断巩固和发展。
(二)加强执政党建设,发挥执政党的主导作用。中国共产党是多党合作的领导力量,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必须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是提高共产党的政治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特征和经常性内容是合作和协商,因此,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必须在平等合作中进行,在民主协商中实现。提高党的政治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把政治领导寓于团结合作和民主协商之中,善于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二是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多党合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领导干部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的学习,提高他们对加强多党合作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把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多党合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重视各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生活上给予关心照顾,努力成为他们的知心朋友。三是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高度重视党内民主的发展和建设。要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以此为契机,逐步实现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为现代化的最终实现创造条件。
(三)加强参政党建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参政党建设是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基础。加强参政党建设,不断增强参政党的综合能力,积极建言、促进发展,始终是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主旋律。当前,各民主党派要适应多党合作发展的新形势、新标准,强基固本,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提高民主党派的整体素质与水平,使民主党派能够更好地担负起参政议政的职责。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着眼点,深化对参政党地位、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认识,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合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不断提高民主党派的整体素质,努力使新一代民主党派成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逐步建立一套适合民主党派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民主党派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的制度,健全参政党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力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不断增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宗合能力和水平;要增强政党监督意识,强化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建设。多党合作制度必须要有制度和法律的保证。1993年3 月,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使其成为国家意志,有了法律保障。2005年2 月,中共中央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在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今后须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和疏通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合作的机制和渠道,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首先,完善政治协商机制。政治协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方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方式。只有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以一定的法律或制度形式明确下来、固定下来,才能使合作与协商更加科学化,才能有助于解决政党制度建设的的长期性、全局性、根本性和稳定性问题。其次,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意见》把民主监督的性质、权利、内容、方式固定下来。还要建立民主监督的具体操作规范,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减少中间环节。要在知情缓解、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只有信息多、渠道多、多方式、下联各界、上达中央,才能真正体现出民主监督的特点和优势。
日期:2008-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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