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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旌阳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及分析
作者:白雪   

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全国的正式实施,社区矫正已经成为司法行政机关一项重要职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也日益成熟,但是,随着非监禁刑的广泛适用,社区服刑人员日益增多,而司法所行政人员在数量上并没有改变,社区矫正工作量的逐增与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日显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的实施和发展,甚至影响到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个别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作用突显重要,已成为目前矫正工作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 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建立一支由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矫正队伍是基本要求和必然趋势。

一、 我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现状

根据省市要求,在2011年年底,我区向社会公开招聘了第一批社区矫正协管员(即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我区按照当时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名协管员的比例,招聘了15名社区矫正协管员,组建了一支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这支队伍中18-29岁的12人,30-39岁的3人;大专11人(其中法律专业3人,其他专业7人),本科4人(其中法律法学专业3人,其他专业1人);薪酬为23750元/年(包含“五险”)。司法局对新录用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进行了岗前业务知识培训,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等作为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年度考核的内容;每年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进行4次社区矫正业务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社区矫正全面业务技能,提高了队伍整体工作能力。目前看这支队伍对矫正工作起到很大的作用,成为社区矫正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目前社区矫正社工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身份问题。社区矫正社工属于社区矫正辅助性工作人员的性质,只是对司法所工作力量的补充。从现行的人事政策上看,社工难以与机关事业人员、行政人员等同,与公安机关的辅警及从事机关后勤工作的人员性质也不相同,最相类似并可比的是法院、检察院系统录用的合同制书记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组织、领导或指导下,根据工作职能的划分,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衔接接收、日常管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平台的录入、档案管理等与社区矫正相关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司法所实际工作需要,还配合参与完成司法行政其他业务工作。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目前是按照合同制用工,签订用工合同,以派遣的方式到司法行政部门从事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而社区矫正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社工的身份根本不具备执法资质,但由于司法所人员缺乏,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通常都参与矫正执法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具有不合法性。

二是待遇问题。一则政治待遇没有明确,由于身份的限制,根本就谈不上政治待遇。二则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待遇确定在最低工资保障线的标准,明显偏低。旌阳区目前工作1-2年的矫正社工,每月实际收入1400元(保险除外),而同级的民政社工,工资待遇高出很多,民政社工1-2年以内的每月收入1600元(保险除外)。我们目前招聘的社区矫正社工都为大专以上学历,最初招聘的15名社工,有3人已经辞职,由于工资待遇问题造成了社工队伍的极不稳定,这也不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严重地影响了社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使人才队伍不稳定。有的工作者等待机会考入国家公职人员队伍,或向专职社会工作者发展。

三是相关制度还不够完善,致使身份尴尬,前途迷茫。社区矫正工作主体是司法机关的行政工作人员,他们的身份是公务员。而招聘的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身份是“聘用人员”,他们没有执法权,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相差甚远。社区矫正工作者既不是公务人员,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者,处于尴尬的境地。社区矫正工作者普遍都没有归属感,没有职业规划,不知道自己的前途是什么。这一状况不利于人才队伍的建设和专业的培养。

四是对社工的各项管理相对滞后。主管部门虽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考核奖惩制度,但这没能充分调动整个队伍的积极性,这支年轻的队伍缺少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三、 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的设想

(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逐步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目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看似专业化,其实质是聘用人员进行临时性的工作。首先要给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确定身份。根据其工作性质,建议确定为事业编制,由财政统一拨款,实行绩效工资。这也是提高矫正专职社工政治待遇的一种有效途径。矫正社工进入编制,有利于广泛选拔人才,提高矫正社工的素质,使其更加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并发展成为一个稳定而又专业性较强的独立职业,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矫正社工队伍的稳定性。

(二)提高社区矫正社工的待遇。只有提高社工待遇,才能改变矫正社工的就业观点,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让高素质的人才进入我们的社工队伍;只有让他们体会到社区矫正岗位稳,待遇优,我们才有可能严格进行考核;只有严格考核才能出好成绩。这种待遇包括政治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区司法局第一批招聘的15名社工到目前已有3人已经辞职另寻高就了,这给原本就不扎实的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说,目前提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待遇迫在眉睫,这是深化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

(三)加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的建设,重点在于加强矫正社工的规范化建设和规范性管理。一是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目前社区矫正社工的培训只是区县负责,平时以会代训,缺少系统的培训。建议由专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人员定期组织对社区矫正社工进行培训,也可通过专家指导、外出取经、工作交流、案例分析、自我提高等多种形式进行,做到社区矫正社工的职业化、专业化,逐步使矫正工作日趋正规。二是建立社区矫正社工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这是对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的基本认可,也是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如果能够很好地解决社区矫正社工的编制问题、待遇问题及地位问题,营造一个公平、充满竞争的工作环境,矫正专职社工队伍的发展可望迈上一个新台阶,也会全面促进矫正工作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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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9/4 17:07:57      阅读:26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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