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建议
民盟德阳市委
随着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推进,尤其是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使得农民的经济收入结构、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少生优生的人口政策,使得农民的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变化对传统的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在这些观念中最根深蒂固、涉及面最广、影响面最大的也许就是“养儿防老”。新农村“1∶2∶4”的家庭结构,越来越难以承担起家庭养老的责任。农村农民养老问题所暴露出来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研究已显得刻不容缓。
新农村的建设,就是要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马克思曾说:“城乡关系的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因此,应该将农村和城市共同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框架中,形成城乡共荣的发展格局。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所表现出的主要矛盾在于农村,没有农民的安居乐业,没有农民的老有所养,就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和谐的小康社会。民盟德阳市委专门针对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进行调研,就我市农村养老保险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当前农民养老保险的状况
目前,全市总人口有380余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300余万人,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级市。当前,除小范围推行试点外。全市尚未全面地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通过对德阳市所辖的六县(市、区)农民养老保险状况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社保职能未划清,组织机构不健全。例如目前中江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现在还暂由当地民政部门管理,还没有将已收取的保险费移交给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2、参保不均衡,覆盖面不广,参保率不高。例如财政状况较好的绵竹2005年末总人数共有512494人,其中农业人口407767人,21个镇(乡)农村人员仅有12600人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仅占农业人口数的3.09%。
3、农村参保也表现出性别差异。调查统计表明,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男性比例占73%,女性仅占27%。
4、基金补充积累不足,难以长期持续支撑。绵竹农村社会养老基金总额936万元,现在已有217人开始领取养老金。
5、参加社保有望,发放领取无期。什邡市目前共有7000余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仅有少数几个人领取了养老金。
6、参保人数有限,退保脱保比例上升。据统计目前退保或脱保人数已占投保人数5%,还有上升的趋势。
二、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重视不够。政府部门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视不够,致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没有组织和制度保障,于是在这方面的研究工作相对滞后。有机构但职能不清,有制度但不健全,缺乏操作性,工作效率低下。
(二)政府宣传不够。传统的“养儿防老”和 封建的“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不可忽视。这仍然表现在政府的宣传工作不力。致使广大农民朋友对农保政策不够明确,对农村养老保险的紧迫性、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缺乏“今天济明天”的养老保险意识,没有参保积极性。
(三)政府投入不足。政府也没有像解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那样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投入到农村社保基金里。政府是否有相应的补贴?已参保农民享受待遇低,农民得到养老保险的实惠较少,激发不了其他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四)农民负担仍重。尽管国家出台了许多惠农政策,免除了农民的税收,使农民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已经抵消掉了部分因免税所增加的收入。而眼下现实的生活支出压力已经很大(日常生活、教育、医疗和改造住房),基本上无力顾及自己未来的养老。
三、对策及几点建议
看社会是否公平首先要看农民是否得到公平待遇,生活是否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改善,社会地位是否有了与城里人一样的变化,农民利益是不是得到了有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否得到与其他社会阶层一样的分享。
看社会是否稳定首先是看农村是否稳定。农村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村稳定了,农民安居乐业了,也就从根本上保证了我们社会全局的稳定。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这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我们应该将农村、农民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将新农村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点。针对农村养老保险所面临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提出,其中强调要逐步扭转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免除农业税后,农民还要求有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医疗救助和健全的保障制度。各级政府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一工作的重要性,作好这一工作,以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缩短城乡差距,加快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和全面进步。这必将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德政工程。
(二)制定政策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体系
当前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一直没有大的修改,对农村养老保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没有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要保证农民老有所养。建议政府组织力量研究对策,制定政策,全面规划,组建切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议这个体系是一个以社会养老为主体,以个人养老为基础,以家庭养老为辅助,以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为补充的农村养老保险新体系。
(三)以惠农为本多渠道筹集农村养老基金
要搞好农村的养老保险,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制度。一方面,增加对“三农”投入,对农民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能拿出较少一部分钱来缴纳部分养老基金;另一方面,建议政府借鉴解决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办法,解决农村养老基金问题。同时通过对社保基金的投资增值、慈善捐赠等渠道多方面筹集农保资金。
(四)与财力俱进逐步提高养老金领取标准
对已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农民(如男满60岁,女满55岁)应逐月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发放养老金标准应基本满足农民生活所需,并随着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和消费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长。
(五)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安全、保值、增值
为确保农保基金的安全,建议成立由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农保机构及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对农保基金实施监督管理,适时将农保基金与资本市场有机地结合,如投入到长期国债等国有债券或项目上,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