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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春梅:对绵竹市灾后重建的几点建议
   

绵竹市“5.12”灾后重建既是一个挑战,又是一次发展的机遇。如何把握机遇,面对挑战,引领社会有序、良性重建,就要求我们理清思路,既要积极进取,又要防患未然。近来,经过到沿山、坝区、城区等部分镇乡灾民集中安置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后,现对绵竹市灾后重建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上级部门和市委、政府决策参考:
   一、切实加强对援助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和发放
   整合资源、多方动员。由于“5.12”特大地震对我市造成了毁灭性的重创,灾后重建资金的筹集仍需要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首先仍要向国家客观如实的反映我市的重灾灾情和资金缺口,争取国家在灾后重建资金方面上对我市予以有力支持,使重建工作尽快启动起来。二是要有效整合全市扶贫、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城市建设以及民政建房等专项资金,在保障其他地区正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尽可能集中起来统筹安排,重点用于灾后重建。三是要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各大银行在灾区重建方面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和特色金融新产品,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特别重点要在国开行争取长线贷款、农村信用社争取农贷小额扶持,通过政府担保、贴息等方式帮助灾区人民加快建设步伐。四是继续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捐资等形式参与重建工作,号召有能力的企业和大的公司集团对口承建,采取命名“捐建”项目等方式实现爱者有其果。同时要鼓励外出打工的建筑技术工人回乡参加重建工作,通过亲友互助的形式激发灾区人民建设家园的热情,确保重建工作快速推进。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批涌进救灾款物的现象将会逐渐消退,资金和物资的供求将会日益趋紧,应当建立一套物资管理、分配和发放机制,以确保款、物不“跑冒滴漏”。对接受捐赠的民政部门、红十字协会和市慈善会这三个主渠道单位,要按照民政部对外公布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的要求,一是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不得利用救灾捐赠作为原始基金的积累;二是要明确使用范围,将捐赠资金按照市重建规划方案,全部用于灾区重建中去;三是应明确具体的资金使用意向,要完全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四是建立捐赠款物的专帐专户,设立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并实行严格的申报、审批制度和备案管理,在媒体上公开公布并接受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关注弱势群体,妥善安排好受灾城镇群众的生活补助资金安排发放。
   针对地震灾害以来对我市城镇群众每人发放的每天一斤粮十元钱的标准,执行期限为三个月,界时期满停止发放后,将会对城市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对象、伤残人员以及沿山三个镇乡(金花、清平、天池)的灾区群众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为此建议:1、地震前我市原城镇居民享受低保的现行执行补助标准额最高为每人200元/月,建议在先阶段暂时可不提高标准,但应扩大人数覆盖面(包括应震自残难以劳作人员)。2、对农村低保对象原来享受救助资金的为每人45元/月的标准,建议现在可适当提高标准为每人50-60元/月,对农村低保对象也要大幅度扩面。3、对我市沿山三个山区的灾民考虑到他们均已无法返回家园亦无田可重的现状,建议可适当给予解决临时救助的方式进行。按每人200-300月/月作为基本生活费救助,期限按其能够自救稳定后,方可解除临时救助金。四、鉴于因震灾使绵竹的地方财力已消耗贻尽的实际情况,上诉所需资金建议由中央财政或对口援建方——江苏省财政全额负担。
   三、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工作。及早出台建房安置政策,注意要保持与省内其他受灾区的口径一致。坚持从实际出发,城市受灾群众可按相对集中安置,对无能力购房的群众,建议政府一是要多提供大量的廉租房,二是需国家对灾区群众出台购房申贷资金的优惠政策,以鼓励群众再次购房的热情;对农村镇乡农房的重建工作,因农民乡土观念强,责任田需要耕作,宜就地、分散安置。要支持受灾群众自己建简易住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特别是对农村的住房建议由政府将建过渡房的补贴费与重建住房的不住金合并一起发放至每户,提倡鼓励一次性永久安置自建房的方式,这样可避免人力财力重复浪费的状况。要采取多种方式搞好移民安置,如可考虑开展以中小学生为主的“教育移民”、以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者为主的“劳务移民”、以不适宜居住地区灾民为主的“生态移民”、以孤寡老人和残疾人为主的“福利移民”。要教育、引导受灾群众破除等靠思想,防止产生等待援助的过高期望值,立足自力更生、自救互救。
   四、做好对受灾群众的心里安抚等工作,确保地方平安稳定。建立临时安置点工作小组,采取“划分条块、区分责任、分工落实”的有力措施,有序进行安置管理工作,建议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组织有经验的心理专家培训一大批市内外自愿者深入基层做好心理救助与干预等项工作,建立个人救助卡片和档案管理,及时了解灾民的动态,避免消极因素和不稳定情况发生;尤其要对受助者要重视医治地震灾难造成的心灵创伤,对地震中失去子女或致残儿童的父母、失去亲人或致残儿童、教师等人员开展心理干预,对救援人员也应采用专业的心理干预。     
   五、尽快恢复生产。建议政府要重点及早解决好能源、交通运输、原材料的供运等基础设施的恢复使用,对灾区重点工业企业,能够恢复生产的要尽快恢复,需要重建的要统筹安排,涉及长远发展的要精心谋划,没有受灾的企业要帮助受灾的企业,受轻灾的企业要支援受重灾的企业,使灾区企业早日恢复产能。要尽快恢复灾区的商业网点,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绵竹年画与剑南春酒)等的开发与利用,保证物资供应不断档,加强对重点商品价格监测和预警,可由物价部门根据目前市场行情出台制定一个指导价对外公布执行,以保持灾区物价稳定。要把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当前灾区生产自救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在融资、贷款、土地、税收等方面要给予优惠政策。特别是有关受灾援助政策,如税收利息减免、债务与坏账核销、资金注入等,对非公有制企业要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要鼓励和支持外地的非公有制企业为灾区重建提供资金、物资、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可以直接参与灾区重建,积极吸纳受灾群众就业。
   六、加强卫生防疫工作。要针对受灾群众安置密度高的情况,对灾民安置点现有条件加以完善,如设立公厕卫生防疫,设立公共浴场,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对发病人员及时进行流行病调查、观察、隔离,防止传染病的爆发与流行。一是加强人和动物尸体的管理。尸体,不能在水源的上流,特别是遵道和九龙镇地处剑南春水源上方,绝不能掩埋尸体,(因为水是剑南春的生命之水,也是绵竹市财政的生命之水),原来紧急掩埋的尸体应异地重新消毒深埋,绵竹市殡仪馆应地震房屋已毁无法开展工作,可采取异地火化,否则可能导致水源的污染,其后果将会非常严重。当年丽江地震后,所有尸体的掩埋,都是在防疫人员指导下进行的,掩埋点选取在水源下游。 二是要加强灾区防疫,要特别警惕气性坏疽。气性坏疽病菌有芽孢,能够感染。它是厌氧菌,一般出现在伤口深处,因此在战伤、地震伤中较常见。出现气性坏疽一般是要截肢的,否则血水会感染到全身。破伤风也是创伤感染,一般是创口接触到泥土后污染的。它的特点是,创口不化脓,但是毒素进入身体会引起肌肉痉挛、抽筋。“破伤风一定要预防,出现创伤就要用抗毒素,一旦发病几乎100%死亡。”要加强对动物的管理,灾区牲畜最好圈养,不要放牧。灾区最好不养狗和猫,要养也要拴着养,狗和猫容易接触死亡畜禽的尸体,它们又喜欢流浪,容易感染和传播病原微生物。
   七、针对目前绵竹市有52万人口受灾面又广而本市公安部门只有三百多民警力的情况,对诸多灾民集中安置区、金融、财税、保险、政府等重要地点仍迫切需要加强外援部队和特警来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管理。
   我们坚信,只要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同心协力,我们就一定能将灾后的家乡-绵竹建设得更加美丽。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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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22 18:08:40      阅读:19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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