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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小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建议
作者:刘忠林   所属支部:中江总支



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联结纽带,更是地方发展文旅产业的先天基础。保护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四川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有众多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总的来看,我省对都江堰、三星堆、九寨沟、峨眉山等国际知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挖掘开发工作都做得很好,但各地更多的小型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地方苦于财力,保护有心无力。地方党委政府对于本地的历史文化遗产,虽有心进行保护修缮,但由于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相对而言,地方党委政府更愿意把财力投入到发展工业经济和城市建设当中去,加之省市层面对小型文化遗产保护基本没有项目资金,形成了年年讲保护、年年没投入的境况。

二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研究的格局不大、眼界不高。目前,对小型历史文化遗产的研究探寻,基本还囿于本地,未能融入中华优秀文化、巴蜀优秀文化整体研究,甚至还陷入“户籍地”之争、“唇舌之战”,未将文物发掘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有机结合,使得文物保护挖掘等立项难、推动难、提高保护层级难。

三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研究活化利用缺乏深入思考。小型历史文化遗产要使其能够发扬光大,保护性修缮是基础,但要常态化做好保护,必须走文旅融合的路子,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把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创造其经济价值。

为此,建议如下:

(一)加大保护利用支持力度。建议省级层面出台支持地方保护利用小型历史文化遗产的专项政策,在资金、项目、要素各方面给予关注支持。成立历史文化遗产专家资源库,对地方上报的保护开发方案进行论证。成熟的方案给予优先支持,市县财政也要配套相应资金,共同推动小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加强交流与合作。以系统观念纵观历史文化遗产的时历史价值、时代价值,加强省内与省外、省内与省内的交流与合作。要以铜山研究为基础,鼓励地方走出去与文化考古院、院校等的沟通交流,从大中华文明的高度梳理文化遗产的脉络。

(三)加大挖掘力度。地方要编制专项保护规划,锁定保护区域和范围,将保护空间与乡村振兴空间规划相一致。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文物保护修复方案,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保护和修复。对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加大开发利用。要将小型历史文化遗产活化、转化、数字化,通过文旅项目开发、城市元素嵌入、文艺作品创作、美食创造、研学链条打造等方式,挖掘小型历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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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3/21 10:54:31      阅读: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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