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被列为重要的民生问题,食品的有效日期更是直接影响群众健康问题,食用过期食品可能引发食物中毒,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
目前就日常中食品生产与保质期限日期标注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日期标注格式不统一,有空格、斜线、连字符或句点进行分隔;有两位数有三位数;有的是年月日顺序,有的则是倒序。2、标注位置不统一,有的在封面,有的在背面,有的在封口处。有的因包装底色等问题,根本无法清晰显示。3、标注工艺不一样,有的是喷印,有的是压印或者其他。有些方式在运输会储存中极易被抹掉,或显示不清。4、非最小销售包装的准予不标记日期,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辨别,但更多的是在日常实际情况下,都是以最小包装来食用,外包装丢弃的情况下极易误食过期食品。
结合我国目前现有法规以及结合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法规定,将显著标注的模糊概念统一明确标注的格式、具体位置、工艺要求、颜色对比等。
2、将最小销售包装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调整为最小包装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每一口安全,都是对生命的尊重。健康的保障,不是口号,是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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