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教育厅出台政策禁止普高跨市招生,有效遏制了违规招生问题,受到社会高度赞誉。但2024年出台新规,凡初中毕业生在某市(州)参加中考,不能到另一市(州)内普高学校就读,此项政策存在一定弊端,应当调整。
一是绝非跨市招生。学生自愿回到户籍地普高学校报名就读,普高学校没有开展与招生相关的各种引导或组织学科测试,不存在跨市招生的主观故意,没有招收在外市参加中考且非本地户籍的学生,与跨市招生存在明显区别。
二是学生入学困难。农民工子女享受国家义务教育政策红利,可以在父母打工地就读初中,但继续在父母打工地就读普高存在费用额度超出了家庭承受能力而且户籍受到限制等问题,选择回户籍地就读普高却又被拒之于门外。
为此,建议:
调整普高新生入学政策,允许农民工子女回户籍地普高就读,各市(州)教育局结合当地实际给普高学校划拨招生指标,参考生源和接收学校所在市(州)中考情况,结合学生中考成绩等级,将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录入本市不同层次普高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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