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中赡养老人额度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其中非独生子女扣除额度最高为50%。但现实生活中很多非独生子女家庭都存在非独生子女兄弟姐妹有一个或两个进入城市工作,另外的兄弟姐妹在农村生活,现实生活中城里的子女出钱(赡养父母的生活费、医疗治疗费等费用),农村的子女出力(衣食住行,生病住院等帮忙照顾)来共同赡养父母。现有政策造成城里工作子女在享受赡养父母扣除时,最高只能扣除50%额度,变相增加城里工作子女个税负担。针对现有的问题,建议如下:
1、 对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额度规则进行优化,可以由子女之间志愿协商选择赡养老人额度,最高可以为100%选择扣除。
2、 优化政策适用往前推到该政策执行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