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的居民生活用气(天然气)收费实行分档式收费、阶梯式定价,按照居民年用气量的不同,将收费标准分为三档:1、一档为年用气量420m³(含),城区居民价格为2.08元/m³,乡镇居民为2.15元/㎡;2、二档为年用气量421-660m³(含),城区居民价格为2.5元/m³,乡镇居民为2.58元/㎡;3、三档为年用气量660m³以上,城区居民价格为3.12元/m³,乡镇居民为3.23元/㎡,。
上述分档收费制度极不合理,建议取消,理由如下:
一、供气上游方亦未实行分档式收费,此种收费方式没有任何依据
各燃气公司的供气上游方是中石油、中石化公司,每年各燃气公司根据居民上一年度的用气量,估算下一年度的天然气用量,再与中石油、中石化公司签订协议,购买天然气。中石油、中石化公司向各燃气公司出售天然气时实行统一收费标准,并未分档式收费,各燃气公司的分档式收费即源头依据,也缺乏其他依据。
二、分档式收费不利于经济发展
按照普通百姓朴素的价值观理解,天然气属于一种商品,而商品的市场规律是买的越多,单价越便宜,而燃气公司的分档式收费正好相反,买的越多单价越贵。
其次,现如今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家用电器越来越多,天然气的用量需求也越来越大。分档式收费制度下,用的越多单价越高,支出越贵,明显的限制了居民的用气量。限制居民消费,无疑限制了经济发展。
三、民生事业不应当“与民争利”
天然气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属于民生事业,应当利民、惠民。燃气公司的低档收费标准已经包含利润差价,且利润也不小,分档式收费越收越高,明显的加重了居民的经济负担,属于与民争利。
具体建议:
取消民用生活用气(天然气)分档收费,实行统一定价。考虑城区、乡镇用气成本不同,区域价格允许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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