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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和打击买卖人口犯罪的建议
作者:吴晓亮   所属支部:广汉支部

近日,江苏省丰县铁链母亲事件在国内外引发了巨大关注,对中国的国家形象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并再一次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

因此,我们建议应该多措并举,预防和打击买卖人口犯罪。建议如下:

一、完善法律制度,对买卖人口犯罪保持高压态势。

我国刑法将拐卖、收买犯罪的对象限定为妇女和儿童,却未将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男性青少年纳为保护对象,这说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健全。因此,有必要扩大法律的保护范围。此外,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太轻,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犯罪成本低导致不少人铤而走险。同时建议修订刑法相关条款,加大对买受人的刑罚力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可以设置一个合理的时间节点。在这之前的买受人可以酌情轻判,在这之后的买受人应该予以严惩,以此起到预防警示作用,从需求源头上阻断和预防人口买卖犯罪。

二、利用科技手段,解决历史问题,预防未来问题。

80年代到20世纪初是我国人口贩卖犯罪的高峰期,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百万计,然而能被成功解救的人数却屈指可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历史数据的缺失。建议利用此次疫情防控数据采集的时机,全面采集失踪人口亲属的DNA信息,全覆盖采集贩卖人口犯罪高发区,如江苏徐州等地的人口DNA信息,并加以比对。利用AI和VR技术,分析犯罪高危区域、模拟失踪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画像等高科技手段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备选方案。作为预防被拐卖的手段,建议开发新出生人口和18岁以下未成年人DNA自愿采样服业务,并建立数据库。在对未成年人办理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身份证件时应用人脸识别技术预存面部识别数据,有备无患。

三、运用行政手段,清除买受妇女儿童犯罪的生存空间。

严格把控出生证明、户籍登记,入托入学,婚姻登记等环节的信息采集工作,不给买受人提供投机取巧、蒙混过关的机会。对于国家公务人员涉嫌为买卖人口犯罪者提供方便的,应该顶格处理,以儆效尤。不给买受人口犯罪者留下任何生存空间,逼迫其放弃买受意愿。

买卖人口犯罪对一个家庭的影响往往是毁灭性的。尤其是在我国成年女性生育意愿低下,人口增长率持续走低的情况下,买卖人口犯罪很容易引发大规模舆情,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部门应加大此类案件侦破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案情应该不藏不掖,及时回应舆论质疑,及时辟谣,还百姓一个朗朗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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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3/14 10:16:32      阅读:79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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