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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优秀公务员评选制度的建议
作者:朱飞,余鑫,严顺英   所属支部:市区支部

我们将近期收集到部份基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代表,反映有关单位年度优秀公务员或优秀职工评选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整理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为有关单位做好今后年度优秀公务人员等级评选工作提供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领导主观意见起决定作用。现实中,多数基层行政(指县级或以下,下同)或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多名职工均满足优秀公务人员(指国家公职人员,下同。)评选条件时,绝大多数是那些私下与单位某领导走得近的人成为优秀被评选人,更有甚者的是单位领导直接提名。

(二)群众测评票数唯一。多数基层行政或事业单位采用单一的群众无记名投票,一垂定音。导致一些职工为争取评上年度优秀,平日里就擅长找机会请吃、请喝,与多数职工拉近关系,淡化本职工作,测评票数却能名列前茅。

(三)老实人得不到好处。多数基层行政或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三分之一的职工任劳任怨工作,三分之一的职工应付工作,三分之一的职工围着领导转也算是工作。然而,单位一旦有好事,得益的往往是后两类人员,前一类人员老是吃亏还讨不回公道。

二、问题成因

(一)可提前晋升职级或职称是诱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凡被评为每1个年度优秀公务员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可晋升职级。多数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一些干部或职工,为了提前获得高一职级或职称的工资待遇,有意接近单位领导或部分职工,搞小山头,唯一目的是评上年度优秀等次。

(二)权力欲腐败是源泉。有些单位领导或职工代表,为了达到某些人的目的,充分利用职权,按照其个人用意提前拟定选人标准,主观选择一些条件来满足某些本无显著业绩人员的需求,分摊单位年度优秀公务人员名额,更有甚者是轮流坐桩现象明显,即10人或几十人以上的单位就那么几个人每年或隔年被选为优秀公务人员。

(三)有关优秀公务员、优秀职工评选的制度未依法建立,或不完善,或不健全。

三、建议

(一)依法建立优秀等次评选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依法建立公开、公正的优秀评选制度,着实提高公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优秀等次评选制度应明确: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二是公务员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三是公务员的考核应当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四是列举出不能评为优秀等级的主要情况;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力度,防止领导权力扩张等。六、基层参公单位应参照执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可依法参照制定。

(二)实行综合评定,从源头上预防权力腐败。为激励新时代公务人员干事创业、干净担当的作为,全面准确评价公务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避免同一单位内存在有能干事和多干事的与少干事或不干事的公务人员同“吃大锅饭”的不健康年度评优矛盾,各级地方公务员管理部门或相关国家管理机构,应结合实际,依法出台年度优秀公务人员评定优秀等级的指导意见,在满足称职等级的基础上,应注重细化和量化公务人员政治素养(包含给当地人大或政协的合化建议、献策等有突出贡献者)、工作实绩(包含曾获科研成果奖、发明创造奖、县级以上专项工作等表彰,曾获取相关专业资格证、市级或以上各类刊物公开发表的文章等),任职资历、学历和群众测评等项目设定量化分值,实行综合评定。从源头上预防权力腐败事件的发生,真正体现“优秀等次评选制度”的法律性、政策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依法科学设置评优条件。基层行政单位应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三、四、五、七、十三、二十九条等规定,设置优秀公务员的评选条件

1、个人政治素养和作风建设占30%(满分100分)。1、给当地人大或政协的合化建议或建言献策等被采用者,国家级每篇10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2、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脱岗被通报一次扣5分。3、全年请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每增加一天扣1分(法定休假及住院请假除外)。

2、工作实绩占分40%。1、基础分100分,由各分管领导评分,最底为65分;最高80分。2、显著实绩加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以本人当年申请为准,近10年内有效,凡享受本次应加分的所有加分项目按时段清零。(1)在本系统或相关单位的报刊、杂志发表文章,国家级加6分,省级4分,市级2分,县级1分。(2)受到相关单位(含民主党派组织)表彰奖励,国家级加6分,省级4分,市级2分,县级1分。(3)参加科研、发明项目或技术职称获得证书,国家级或高级职称6分,省级或中级职称加4分,市级或初级职称2分,县级1分。

3、民主测评占20%(满分100分)。取被评选人总分值/实际投票人数为每个人最终分值。

4、单位领导评议占10%(满分100分)。本单位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30%内,取上述三项累计总分值从高到底排名,再参加单位领导集体评议,取总分值/实际投票人数为每个人最终分值,再进行四项累计总分从高到底排名,报单位党组(委)或主管局党组(委)研究确定,依法公示七天。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四)基层行政单位成立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办公室或人事科负责实施,并负责解释相关问题。

(五)新时代公务人员科学管理的需要。

建立优秀公务人员的评选制度,是科学社会管理的需要。公务员在满足称职或优秀公务员条件的基础上,实行分项量化计分制,按总分依次排位,对被评定的公务人员实行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是科学社会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激励新时代公务人员积极进取、干事创业、为民服务、干净、担当的作为,有利于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评选原则,有利于彰显《公务员法》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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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5/7 11:14:36      阅读:123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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