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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
作者:朱飞   所属支部:市区支部

建国70年来,我国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取得很大成就,年度职业病发病人数也在上世纪 90年代以后呈现下降趋势。但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等原因,职业病发病形势不容乐观,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具体工作现状与需求也呈现出新的特点。近十年来,全国职业病防治检测不到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 70 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据调查资料显示,德阳市职业卫生检测单位覆盖率为3.8%,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为11.7%,职业健康体检单位覆盖率为6.4%,职业体检率为14.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开展率为2.1%。本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饱和量平均约为50%,导致职业卫生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差距很大。究其主要原因有:一是基层政府对职业病防治重视程度不够,职业病防治队伍监管与防治能力薄弱。二是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三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用于提供职业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等费用投入不足。

为此建议:

一、强化基层政府的责任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强化基层政府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2、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安排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进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

1、利用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预防控制作用,分步增设(市、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职业病科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监测、评价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2、建立多元化技求服务机构。全市各级政府应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重心下沉,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职业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工作,方便劳动者就近获得职业健康务。鼓励社会力量进入职业卫生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多模式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增加职业健康检查等服务供给,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样化的职业卫生服务需求。

3、落实德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存在职业病有害因素企业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80%和90%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

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职业危害监管力度

1、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各级政府应着手解决好企业追求效益与职业病防治矛盾。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的主体。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一要靠企业自觉,二要靠政府推动,三要靠机制保证。企业作为职业卫生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把职业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预防情况,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为提高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质量提供经费等方面的投入保障措施。

2、加大职业危害监管力度。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应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人群的职业健康管理。建立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由同级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加大职业危害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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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5/16 10:56:09      阅读:7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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