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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室内饰材依法强检标签销售制度的建议
作者:朱飞   所属支部:市区支部

近年来,我国制定了有关室内环境卫生安全的标准,从建筑装饰材料的使用,到室内空气污染物含量的限制,全方位对室内环境进行严格的监控。据了解,装饰材料和家具中使用的各种人造板、胶合剂等都存在许多室内空气污染物,比如二氧化硫、苯及其苯系物、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在通风不良、人员拥挤的室内环境,上述物质会刺激眼、鼻、咽喉和皮肤,引起流泪、咳嗽、喷嚏等症状,其中游离甲醛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长期接触低浓度,每立米0.24─0.55毫克的甲醛时,可以引起老年人、儿童和新生儿等人群的体质降低;高浓度的甲醛对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都有毒害,还可诱发孕妇群体发生胎儿畸形、婴幼儿白血病等恶性疾病。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室内装饰材料强检制度

人造板材是甲醛污染的主要来源。室内装修时会大量使用人造板材,一些厂家为了追求利润,使用不合格的板材,并在粘接贴面材料时直接使用劣质胶水,制造了一个小型毒气排放站。因此,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室内建筑装饰材料卫生标准强检制度,依法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所有上市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分批进行强制性卫生标准检测,使得室内装修人造木板等材料符合E0和E1级。确保广大消费者能够住上“健康房”,从而有效预防室内环境污染引起的各种恶性疾病的发生。

二、建立市场室内饰材强检合格标签制度

1、建立室内饰材强检标签销售制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应结合实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十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限量》等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联合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市场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强制检测合格标签销售制度,及时出台“我国市场室内装饰材料强制检测合格标签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对生产经营建筑装修材料企业的上市产品卫生质量安全进行规范化合格标签销售监督管理制度,严把装修源头,使得所有建筑和装饰材的排毒量必须通过《十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限量》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消费者在选购时,依法查验商家出具的有效检测合格标签后再放心购买使用。

2、强制检测合格标签规范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依据联合制定的“强制检测合格标签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统一制定合格标签样本,实行全国省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编码加市、县级行政区号再加流水号的模式。合格标签记录应包括产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国家卫生标准、材料卫生质量等级、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年限、生产厂商、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合格标签的签发应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通过国家认证具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检验报告按批次签发,并建立可追溯的全国计算机网络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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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0 16:44:18      阅读:69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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