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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城乡宠物管理办法 尊重人、畜生命权益
作者:柏雄巳   所属支部:广汉支部

一、俗话说“菜花黄、疯狗狂。”每年到了油菜花开的时节,最容易出现恶狗伤人事件。由此,狂防办不得不组织力量对流浪狗进行捕杀驱赶。无数条流浪狗也因此无辜丧命。这种打狗行为有其可取和诟病的地方。一方面,保障了人生安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狂犬病的防治工作;另一方面,狗作为一种生命形式,应该被人们尊重,不能以它们的丧命换得人们的放心。究其源头,这种现象的发生是社会不文明的体现,是社会缺少一种合理的管理制度,而粗暴的将暴行施加到狗的身上。

二、对于狗的饲养和管理确实不规范。全省很多市州,养狗人没有正式的养狗登记手续,防疫制度和管理规范。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出台相关的城乡宠物管理办法。也没有加强相关的引导和宣传。

三、遛狗时,市民(宠物)没有采取人为主动的阻隔措施,防治宠物伤人。近年来,已有多起宠物户外伤及小孩的情况发生。给彼此的家庭带来了不小伤害。

关于严格城乡宠物饲养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一、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城乡宠物饲养管理办法的制定(是否制定不得而知,提案人通过网站查询、线下咨询没有找到)和宣传。建议从社区、物业公司着手,加强饲养管理办法的宣传,让养狗人知晓。

二、 建议实行饲养登记。凡有宠物的市民,都必须到社区(村)登记备案,获得合法饲养资格。对随意抛弃宠物或故意不登记的,应加强处罚或取消其饲养宠物的资格。这样以方便市级有关部门及时掌握辖区宠物具体情况。

三、 建议市民饲养的宠物必须定期到各辖区制定的宠物医疗机构进行防疫。同时,宠物主人也应定期做相应的体检工作。

四、 强制发放宠物(狗)嘴套,并制定相应制度。遛狗时,宠物饲养人必须宠物戴上嘴套。对于故意不戴的,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甚至依法取消饲养资格。

五、 对于社会上的流浪狗,相关部门可以驱逐,捕捉,甚至可以对无传染病的狗进行合法低价拍卖。对检查有害的狗可以进行人性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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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7/25 10:05:45      阅读:7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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