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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垃圾袋、垃圾箱的相关标识标准的建议
作者:李银凤   所属支部:东汽支部


近日,德阳已经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按照要求,到2020年底,德阳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以上。这说明,垃圾强制分类正在走进我市市民的日常生活。

一、德阳垃圾分类的现状

目前,我市实行了两种方式的垃圾分类,一种是遍布城乡的垃圾箱分类,一种是部分小区试行的垃圾袋分类。

遍布城乡的垃圾箱,三种分类: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电池。除电池外,可回收物、不可回收物的区分效果并不明显。

2011年以来,在部分小区里试行了垃圾袋分类,也是三种:可回收物袋、不可回收物袋、有毒有害袋,或者干垃圾袋、湿垃圾袋、有毒垃圾袋。但是,由于市民积极性不高,所以效果也不明显。

二、垃圾分类效果不佳的原因探析

由于政府多年的宣传教育,我市居民普遍具有垃圾分类的意识,知道垃圾应该分类。但是,分类意识为什么没有化作具体的行动呢?

走访中,居民反映:知道要分类,但是哪些属于哪一类,自己并不清楚。久而久之的,就懒得分了。

这说明,垃圾分类效果不明显的原因之一是:居民严重缺乏垃圾种类与具体品名一一对应的相关知识。

三、建议

1. 加大对垃圾种类与具体品名一一对应的知识的宣传教育。

2. 制定垃圾袋、垃圾箱的标识标准,要求其袋面、箱体必须在显著位置、同时印制垃圾种类和具体品名。比如,不可回收物的垃圾箱上,必须印制:“不可回收物”标识,同时印制包含”水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等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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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5/27 10:42:05      阅读:8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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