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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的建议
作者:张辉平   所属支部:中江总支

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做好精准扶贫对象的识别工作,将真正的贫困户及贫困人员纳入精准扶贫范围,才能做到“应扶尽扶”,“不错扶”、“不漏扶”,让所有贫困人口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温暖。但在识别扶贫对象时仍然存在影响精准识别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均年收入核查评估工作难度较大。2011年中央确定人均年收入低于2300元属于贫困人口,高于2300元不属于贫困人口。在核查过程中,除不动产、显性资产和收入能较为方便地进行核查评估,但隐性资产和收入的核查评估难度较大。二是部分村干部认识不到位,工作能力不强。随着改革开放不度深入,有识之士及有为青年纷纷走出农村到城市施展才华,而农村留下的大多为老人、妇女、儿童及病(残疾)人等,劳动力和智力资源严重匮乏,部分贫困地区留下担任村干部的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理解不到位,识别精准扶贫对象时导致错位或遗漏。三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与低保工作及贫困生资助工作缺乏有效衔接。在确定对象时由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与低保工作及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政策、操作流程不尽相同及相对独立等原因,导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所确定的受扶对象与低保工作及贫困生资助工作所确定的受助对象存在差异。四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透明度有待进一步增加。由于部分村干部优亲厚友,把有车有房甚至有存款的人员列入精准扶贫的范围之内而将真正的贫困人口拒之门外,核查时未按程序组织村民开展评议工作,未向全体村民公示,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导致“人情扶”、“关系扶”。

为此,建议:

一、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素质。一要加强村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能力,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二要不断完善制度,鼓励有识之士及有为青年返乡创业,同时积极勇挑重担,主动担任村干部。三要进一步壮大大学生村官队伍,通过出台政策吸引并能留得住大学生村官。

二、创新开展“三合一”,有效融合为“一站式”模式。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与低保工作及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融合,按照“一站式”模式构建和完善融合后的政策体系。

三、严格开展人均年收入核查评估工作,做到精准识别。核查时必须要组织村民开展评议工作,防止村干部优亲厚友,把评议中村民反映的相关信息通过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向全体村民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避免“人情扶”、“关系扶”、“错扶”、“漏扶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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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7/7 15:30:14      阅读:99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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