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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院诊疗环境安全保护的建议
作者:于鑫   所属支部:市区支部

2016年1月3日凌晨,德阳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吴建强出诊中被患方殴打重伤。2月11日,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急诊怀孕护士被醉酒人员无辜殴打等等,类似这样的事件已经在中国发生的太多太多。目前,医务人员的安全问题已是社会和医院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医院的门户科室急诊科更是暴力事件发生的集中区。新华网北京2013年8月15日在京公布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中国医院场所暴力伤医事件逐年递增,每年每所医院发生的平均数从2008年的20.6次上升到2012年的27.3次。官方统计,2012年全国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1起,造成35人伤亡,其中死亡7人,受伤28人。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被殴打受伤的医务人员已超过1万人,73.33%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家属殴打辱骂医务人员的现象。以上还仅是历史数据,我国医院暴力事件实则是曾现每年上升的趋势。原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指出,中国目前是全世界医生遭杀害最多的国家。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卫生法学会联合发表声明,呼吁全医疗行业、全社会动员起来,对“医疗暴力零容忍”。如何保证医院医疗秩序、医务人员安全、患者得到良好的医治已不是医院能够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对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一个挑战,医疗环境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医院致力于提高医疗安全与服务的建设,但医务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则需要政府在各方面的大力的支持帮助。

医院发生暴力事件原因分析:

1.未达到患者及家属的期望值,以至于怀疑和泄愤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从事的专业是生命科学,而疾病的转归有其复杂和多方面性。每个医务人员的心理都想治愈疾病或达到减轻病痛而延长患者生命。但医生是人而不是神仙,无法保证每个疾病都能手到病除。但由于疾病知识的复杂性,病人和其家属在此方面知识严重缺乏,进医院则希望医生是神仙,认为到医院就如进了“保险库”,给了钱就应该治好病,不能治愈或病情加重与死亡是医生和医院的事。这种诊疗结果与患方期待落差大就形成了医患矛盾的“死结”,在患方不能冷静的情况下,医护一些言语就会使矛盾激化或走向极端。

2.长期疾病的折磨或经济的困扰使得患者精神障碍:长期疾病的折磨可是病人的心理和精神产生障碍,在自认为“无助”的情况下,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如果久病或病情复杂,一般收入的家庭难以承受经济上的压力。这两种因素加在一起,容易使人精神上崩溃;如果文化程度不高或自制力差,其“怨气”就会发泄到医务人员或医院的头上。

3.患者为了得到高额的经济赔偿:近年来社会上流医护人员已认识到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后者是社会和政府方面的问题,尽管医疗保险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对经济困难的群众来说,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些主观和客观问题也是医患矛盾的导火索。社会上流传着一些段子,即“要想富找事故”、“要有钱找医院”等。少数人以对医疗效果不满意或出现意外医疗事件就大闹医院或围堵医务人员,甚至出现医闹团伙,目的是索取医院的高额赔偿。

4.医方因素:由于我国医疗资源紧张,我国医生每天就诊病患数量居世界首位,每天大量的病患就诊,而坐诊医生时间有限,如果大量时间花在沟通上,则又会让等待就诊的大量病患产生怨气,所以造成医患沟通不到位;且医护也是普通人,每个人都会由于各种情况产生情绪,所以在大强度工作下,再加上点个人不顺心情况,医护人员有时态度差。近几年医疗部门一直从医院形象和个人服务上对医护进行高要求,以减少医患矛盾,也有一定效果,但客观条件的存在以及文化习惯等因素,这个方面因素要寻求解决整个医患矛盾问题只能是杯水车薪。

5.以往媒体不负责任、不客观的众多负面报道损害了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形象,促使医院成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随着人民维权意识的提高,人们借助媒体的力量维权行为也成了常事。经常听到有些“病人”只要对医护人员不满,便恐嚇医务人员说,“找媒体曝光”。有了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会找媒体“求助”,而新闻媒体报道不客观会激化医患矛盾,成了医闹和伤医事件的帮凶。虽然现在很多媒体都注意到了对医护人员的正面报道,但以往过多的负面报道已经让众多人虽然看到正面报道,但一旦有矛盾点产生,则会想到的是负面报道所带来的认识。另外,随着网络的越来越发达,病患轻易的可以将针对医护人员的个人情绪发泄到网络上,而网络上的舆论很多都是网络人士发表个人的不满,把对其他事件的不满带到当前事件的评论中来,完全的主观言论,而大量非客观的带情绪言论会使不够理智的观看者潜意识接受这种言论意见,扭曲是否观,古人云“三人成虎”也就是说明了错误的谣言舆论人多了也会使假的变成真的,不对的变成对的。

6.社会问题:医改是在社会进展中不断的摸索,不能满足和符合人们群众的需求就会产生矛盾。根本原因是社会矛盾积累过多、社会整体信任缺失、医疗资源供求矛盾突出等。

7.法制观念混乱:医闹者自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犯法行为不犯法。在社会上,人们总把病人作为“弱势群体”,有些官方或媒体也如此认为。这样划分是一种偏见的说法,也是混淆法制观念的说法,更是推动医院暴力事件的暗动力。在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犯法者就应平等对待。法律如果做不到人人平等,就会丧失公信力,丧失公信力的法律又如何会被人遵守,我国又如何建设法治社会,众多医院暴力事件,就拿我市吴医生被殴打一事来说,如此恶劣的事件最终对犯法者的处理也未向社会公示。各种医疗暴力草草了事的处理也使更多的人找各种借口来推卸针对医护人员暴力行为的责任。医院暴力事件与普通暴力事件应该是同等处理,甚至由于医院是救治病人的地方,打伤医护人员会对其他病患的治疗造成影响更应该严格处理,不应该认为患方因为情绪使用了暴力就应该得到宽容处理,这样的宽容处理只会助长更多暴力事件的产生,也助长了医闹现象。

8.治安管理无力:面对医院的医闹或伤医事件,院内的保安由于人手有限很多时候无能为力,或措手无策。而公安部门把医闹和伤医事件视为“人民内部矛盾”,有时医院迟迟叫不来公安人员,甚至参与暴力事件人员众多,而赶来的民警仅两三人根本不足以控制现场,等到时态扩大到毁坏公物或人身伤亡时,再出动更多的民警介入已是亡羊补牢。2013年10月31日,公安部专门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并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两部委《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做出部署。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侵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但实际上各地公安部门对本地区真的做到“零容忍”了吗。例如我市人民医院急诊科门外就有公安治安值班室,但实际每次急诊发生纠纷及伤医事件,民警总是事件演化到高峰甚至是都已经爆发完毕了才到。如果早到一些或许就可以避免冲突的进一步发生。

医院安全保护的现状

1.自我保护为主:医务人员经常受到的教育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目的是避免医疗纠纷。在诊疗中遇到的突然袭击,很多医生只是被动的挨打和逃跑,个别医生稍有还手则会被公众认为不应该,舆论也都谴责医生。医务人员经常会想到自身安全问题,医疗行业中,当人们的聚焦点停留在“安全”上,那就意味着行业服务模式和方向是有很大问题的。如果医生们在提供医药服务时,满脑海都是安全和自卫的念头,当缺乏相互信任的医患双方在为各自的安全做斗争时,医疗质量就难以提高了。如此发展下去,受害者是人们群众,受阻的是医学发展。

2.保安保不了医务人员的安全:发生“医闹或伤医”多是突发事件,一般都是医护人员直接与病患在近距离接触当中发生,而保安很难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当发生“医闹”现象时,保安的到场有一定的威慑力。但如果发生大打出手的凶悍之人,保安也无济于事。因为他们也是受攻击的对象,另侧保安多是聘用的临时工,工资不高,不会有冲锋陷阵的思想觉悟。

3.医院每天都有大量的医疗工作,保证有持续的进行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等,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安全从医是人民群众和医院的基本要求。而繁重和强责任心的工作,是医护人员和院领导每天所必须承担的义务。如果出现暴力事件,明显的破坏了医院的医疗秩序,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和心理负担,反而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针对原因及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依法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医院场所属于公共场所,公安部门早就有法可依。当不良事件影响或破坏了医疗秩序时,或损坏公共财物及发生伤医事件时,执法人员不能有“同情”或“手软”心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立即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依法有效处理医疗纠纷。并对处理过程保证透明度,必要时可以进行公示,逐步增加人民群众对于正规途径解决纠纷的信心,增强调解机构的社会公信力。

2.医务人员除了从事医疗之外本身也是社会中人,也是法律保护之中,在受到伤害时候的还手应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被职业所约束,任何人任何职业在受到外来人员伤害都享有正当防卫权利,如果仅因为是医务人员在受到伤害时候就只能被动承受这本身就有悖于法律的公平精神,对于突然发生的对医务人员的伤害,医务人员有权利进行正当防卫。媒体也应对此采取客观的报道,正当防卫与打架斗殴有明显的区别,其性质也是完全不一样。

3.完善联防机制:针对医闹和伤医事件,2012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印发了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以防止恶性“医闹”。但其细则和执行力度各家医疗机构存在差异性较大,通过什么人、什么形式、具备哪些物质和技术条件,应该明确统一,舍得投入,切合实际的落实到单位或个人。医院与公安部门应形成长期协作关系,并定期组织针对不良事件的演练。

4.二甲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加强警务室的作用。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医院是否建有警务室尚未做调查,但从德阳市人民医院来看,其作用并也没体现出来。加强警务室的作用,建立公安民警夜晚定时巡逻制度,市财政建立巡逻警力补贴制度。医院保安加强保障培训,允许医院保安队伍配备必要防暴工具,包括电棍、辣椒水等。

5.阻止媒体不客观的报道:医疗本就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行业,有关医疗纠纷的事件,媒体的采访和报道要经过当事医疗机构的核实,咨询相关医疗专家的意见再进行新闻的写作,以避免片面或不真实的报道所引起的社会负面影响。媒体报道应保证客观,记者不能主观言论误导舆论。对于“伤医事件”,媒体应呼吁社会予以对医护人员的同情和理解,对不法分子予以舆论上的打击,使医护人员在有良好的心理状态下为患者无忧无虑、更好的服务。对于恶性事件应公示对制造者的惩处结果,借以警示其他人,采用暴力手段会受到法律制裁。任何问题应通过正规渠道解决。

6.网络力量不容小觑,网络上很多截取片面信息和图像就进行大肆恶意扭曲事件事实,并借助网络对具体医疗人员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和行为,应更早的通过法律进行规范。网络发展至今,网络言论很多时候会影响舆论导向,不客观信息甚至捏造虚假信息的大量出现使整个网络环境变的恶劣,国家应该更严厉的整治网络风气,对于利用网络制造虚假信息之人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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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3/23 17:22:28      阅读:14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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