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调查,尽管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残疾人工作制度还存在着缺陷,亟待完善。一是对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营造全社会扶弱济困的良好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工作人员及部分群众缺乏大爱之心,甚至存在对残疾人的歧视现象。二是残疾人不仅是弱势群体,更是特殊群体。政府出台的有关弱势群体普惠政策正在得到逐步完善,但针对残疾人所出台的特惠政策依然偏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部分地区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如扶贫、低保等)时存在打折扣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
1.加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广泛营造树立大爱之心,不断传递正能量的良好氛围,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2.在出台弱势群体普惠政策基础上,加大制定和完善残疾人特惠政策的力度,做好残疾人康复、精准扶贫、就业创业、低保、教育及子女上学等工作,使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更多惠及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
3.建立督查制度,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方式进行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确保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残疾人群体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促进改革成果更好的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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