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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讹诈好心人等社会败德现象列入法律惩处的建议
作者:于鑫   所属支部:市区支部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一种传统美德,然而这种美德由于越来越多的败德现象已经逐步远离我们,老人摔倒无人扶,路人被撞无车敢停下帮忙的现象已经比比皆是,偶有好心人选择了帮忙但经常都会出现被讹诈被赖上的新闻,正是由于这些社会败德现象让越来越多人不敢“拔刀相助”,哪怕只是扶一把这种举手之劳也已经成为一种慎之又慎的举动。这是一种社会的悲哀,导致这种现状有以下几点原因:

1、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存在很多空白,很多不法行为都是以社会道德去规范去谴责,并未有实际法律上惩处,对不法人员无法形成威慑。例如明明是当事人自己摔倒但赖上帮助自己的人,这种行为在法律里并未有定性,最终处理结果最多是当事人给帮助自己的人道歉就完事,这种道歉方法并不能对后来者形成威慑,故而全国各地不断上演好心人被赖上的新闻。

2、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不完善进行谋利。不法分子通过碰瓷等手段进行谋利,然而对于碰瓷的这些人的法律上的处罚还很轻微,尤其一些老年人参与碰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很多地方处理也就是口头教育。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在利益集的驱动下,私心作祟,以怨报德讹诈好心人也由于没有法律对此种行为的约束,让更多人有恃无恐的破坏社会风气。

针对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明确法律条款将讹诈好心人等社会败德现象例如惩处对象。

2、在国家还未出台明确法律条文前,我市根据现有法律精神,制定地方法规来打击讹诈好心人等现象。

3、对于讹诈好心人的事件应该在舆论上加以宣传,鼓励更多人可以做一个好心人去帮助他人,让大家都知道如果遇到借此进行讹诈的,法律必将给予对方严惩,不会让好心人受冤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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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4/20 21:34:45      阅读:143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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