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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现状的调研报告
作者:张辉平   所属支部:中江总支

农村卫生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农村卫生工作对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近年来,为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的作用,德阳市委、市政府因地制宜的发挥了村级卫生站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很大程度方便了农村就近就地就医,缓解了人民群众就医难问题。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使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能转诊,是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道不可缺失的屏障。但全市村卫生站的发展尚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村卫生站医疗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医生匮乏,软、硬件建设有待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落实亟待解决等有关问题依然突出存在。

一、我市乡村医生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3958人,其中大部分由过去的赤脚医生过渡而来,其余均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通过各种渠道取得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有1516人,占37.84%。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人员占10%左右,农民群众的小伤小病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处置,由于各卫生站人员情况、年龄结构、执业资格不尽相同,医疗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仍然突出存在。

二、村卫生站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村卫生站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全市共有1453个行政村,平均每个行政村卫生站乡村医生达到2.75人,达到每千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的要求,确保了村卫生站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2004年国务院实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来,我市首次通过认定和考试注册进入乡村医生队伍的人员达到2942人。《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条例》实施近十年来,再没有新注册进入的乡村医生。2014年10月,省卫计委组织全省达到乡村医生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全市共通过1000余人,对于这部份人员的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充实了乡村医生队伍。随着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的不断加强,乡村医生严重缺乏这一现象尤为突出。

(二)村卫生站工作人员的培训

部分村卫生站存在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用药不合理特别是在使用抗生素、激素、注射剂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为提高村卫生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从2005年开始,中央、省、市财政每年拨出专款,对乡村医生进行系统的全员培训,到目前为止,已对乡村医生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急诊急救、呼吸内科、中医药、内儿科、公共卫生、妇产科等内容的专项培训,共举办50余期,培训乡村医生15000余人次。四川中医药大学为我市举办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培训班3期,共培训乡村医生200余人次,提高了部分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但实际参加培训的人次和涉及的培训专业技术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使全市乡村医生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提高。

(三)硬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在灾后重建中,村卫生站建设项目没有纳入国家规划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及市级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加强村卫生站建设,争取到社会资金8500万元,共建设高标准村卫生站1050个(其中97平方米、投资11万元的站559个,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建设村卫生站492个(每站40-60平方米)。中央财政下拨专款697.58万元,对我市1453个村卫生室进行信息化建设,其中,设备配置585.22万元,为村卫生站配置电脑和网络设备,培训经费112.36万元,这些经费和设备均已配置到各县(市、区)。但目前乡村医疗机构信息化程度还不高,标准化的软、硬件功能建设不适应乡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严重阻碍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一是影响村医对患者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二是不能及时了解国内外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理念。三是不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有效监管。

(四)落实乡村医生补助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等文件,分别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作了明确规定,由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以村卫生室为单位,健全以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补偿基础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从2011年开始,各级财政对村卫生站的补助力度逐年加大。如2014年,各类补偿如下:一是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每站达到4383元;二是省级补助资金每站达到4500元;三是县(市、区级补助资金2500元;四是中央、省、市、县(市、区)财政确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35元,其中,村卫生站按40%的标准补助;五是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农合门诊统筹和一般诊疗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行政村卫生站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和零加价后,对村卫生站实行一般诊疗费补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含一个疗程)为每门诊人次4.5元,参合农民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基金给予全额补偿报销。但在补助时缺乏合理性,不利于提高所有村医的积极性。一是村卫生站门诊每人次诊疗收费标准未考虑村医资质等级,应参照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的门诊收费标准考虑医师资质等级。二是中央和四川省两级补助资金按照每站一刀切的补助方式有失公平,应综合考虑各村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五)完善保障机制,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1〕47号)有关规定,一是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费、领取养老金;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目前我市面临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和老年乡村医生的基本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等急需政策的出台、落实,制定解决办法,完善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三、建议

(一)、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和一般疾病的诊治。由于乡村医生的性质,全国乡村医生仍处于半医半农现状,多数村卫生站的乡村医生都是本村或临近的村民,对村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和人员分布情况比较了解,对完成基本公共卫生下沉的任务比较方便,村民的一般疾病乡村医生能够及时处置,如遇病情比较严重,可以进行及时转诊到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让病人享受到更好的救治条件。为此,一要进一步加大对现有的乡村卫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二要建立城市优秀医疗人才定期到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指导业务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别。三要鼓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同时享受乡村医生的各项待遇及补助政策,要请得进同时还要留得住,稳定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二)、加大培训力度,使村卫生站医生的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要进一步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规划,重点加强村卫生站业务骨干的挖掘和培养。尤其是基层卫生部门要采取学历教育、岗位自学、短期培训等办法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专业人才。市和县(市)区级卫生机构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分批到村卫生站巡回指导、集中培训或短期工作,进行传帮带;乡村卫生机构要定期选派村卫生站专业医务人员到省、市和县(市)区级卫生机构进修学习,从整体上不断提高农村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县级政府通过向村医提供在职培训和进行有实际意义的督导,来提高村医服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村医补偿制度,从政策上、制度上根本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把合理用药作为医疗质量促进的重要内容之一,县级政府为村卫生站提供补偿措施和技术支持。

(三)、加大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的投入扶持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将不断加强,乡村医生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应不断得到改善。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的投入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将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积极落实好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政策和加强村卫生站的管理工作,使村卫生站的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得到提升。加强村卫生站信息化建设,改善软硬件建设条件,促使基层卫生“网底”发挥好应有的作用,让村民享受到更好医疗和健康保健服务。

(四)、建立村医保障机制,解除村医后顾之忧

村医作为农民基本医疗的主要服务力量既担负着农村的医疗服务,还承担着公共卫生服务,政府应重视建立村以保障机制。首先,应逐步将村医纳入医疗卫生管理体系,各级人社在编制上给予倾斜、合理设置乡村医生岗位,建立准入机制。其次建立和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障等制度,使村卫生站工作人员任务重、收入低、风险高、保障差的问题都能得到根本解决,解除村医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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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4/12 18:29:29      阅读:24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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