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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旌阳区残疾人就业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米明芳   

 

就业是民生之本,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也是残疾人恢复身心健康、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和尊严的重要途径。1997年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今年初四川省委组织部等七部委又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国务院也于2007年颁布了《残疾人就业条例》,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重视。民盟旌阳支部就旌阳区区残疾人就业情况作了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残疾人16640人,持证残疾人12190人,其中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6861人,实现相对固定就业的残疾人有635人,就业率为9.3%。目前残疾人就业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集中就业,二是分散按比例就业,三是居家灵活就业。

(一)残疾人集中就业

集中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各类福利企业、工疗机构等单位劳动就业。福利企业是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具有福利性质的特殊生产单位和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全区现有福利性企业19家,安置残疾人496名(含外地残疾人)。

(二)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

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单位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现行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6%的比例安置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如未达到这一比例,则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现我区企业按比例安置64名残疾人就业。2013年收缴残保金309万元(旌阳区征收残保金的范围是旌阳区地税局管辖的企事业和旌阳区的行政事业单位)。

(三)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

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是指残疾人以非员工制方式,就近、就便实现就业的总称。包括个体就业、庇护性就业和从事家庭手工业、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就业形式。

在灵活就业方面,城镇比较突出的是盲人按摩职业,现全区注册有12家盲人按摩店,30名从业人员。农业劳动仍然是农村残疾人的就业选择,主要开展种植和养殖业。近年来,各级政府也不断加大了对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2013年我区扶持灵活就业3855户,发放扶持资金51.2万元,今年还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二、我区残疾人就业存在的问题

(一)福利企业急剧萎缩,安置残疾人数量下降。

1、福利企事业生存困难,急剧萎缩。从2007年国家对福利企事业实行新的财税政策后,企业每年最多仅能从每名残疾人职工获得3.5万元的退税,退税额度大幅下降(原来是企业交多少增值税就退多少),加上经济大环境影响(旌阳区福利企业以机加和热处理为主)、企业用人成本增加、用工风险增大及退税手续繁琐等原因,福利企业生存起来越困难,我区福利企业急剧萎缩,从2007年新政策执行前的31家降为19家,安置残疾人从699人降为496人。且继续呈下降趋势,让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这一主渠道大打折扣。

2、缺少规模较大、抗风险力能强的龙头福利企业。现我区规模较大的福利企业只有宏源电机,安置残疾人110名,其余的福利企业规模均较小,一般安置二、三十人,且多数为小作坊式工场,市场竞争力很差,生存困难。

(二)分散按比例就业执行政策不到位。

1、分散按比例就业不充分。分散按比例就业政策的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现在一个尴尬的现实是,大部分企业宁愿交钱,也不肯按比例接纳残疾人就业。2013年我区征收企业残保金294万元,意味着我区企业应安而未安80名残疾人就业。特别是残保金的计算方式不尽科学,使效益一般、低薪企业因为交残保金成本高于用人成本而愿意接纳残疾人就业,而薪水较高的企业因用人成本高于交残保金的成本而愿意交残保金,高薪企业的逆向选择有悖于政策初衷,降低了残疾人就业质量,阻碍了残疾人更好就业。

2、行政、事业单位未按政策足额缴纳残保金。因残保金的征收方法是税务部门直接从单位税务帐户强行划拨,目前有税务帐户的是一般营利性企业,广大事业单位乃至行政机关没有税务帐户,结果是应该模范执法的行政、事业单位既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又不按政策缴纳残保金。以我区为例,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由区财政每年统一缴纳残保金15万元(这一数据从年开展执行就没增加过),而严格按政策计算2013年应该缴纳200余万元。本应模范带头执法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执行此政策时严重不到位,损害了残疾人就业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损害了我区残疾人的利益。

(三)社会就业大环境和残疾人自身原因的影响,让残疾人就业雪上加霜。

1、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对残疾人就业形成了挤出效应。从整个就业环境看,劳动力供大于求,毕业大学生、下岗职工的增加,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让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在就业难的今天,文化水平高、劳动技能强的劳动力市场都吸纳不了,更何况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残疾人呢?残疾人就业更是难上加难。

2、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就业信息不对称。目前残疾人就业培训普遍滞后,更缺乏针对性培训。用人单位和劳动力信息不能及时沟通,特别是农村残疾人,难以及时掌握用人信息,也让残疾人错过了不少就业机会。

3、残疾人自身原因的影响。残疾人整体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低,残疾人合适的、可选择的工作类型受到其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和劳动技能的影响,因而往往在择业上受到限制。我区又以农村残疾人居多,就业能力更差。残疾人由于身体或精神、智力上存在的缺陷,加之外界因素的刺激,心理上大多出现不同程度的自卑感、压抑感,缺乏自信,使其本来应有的潜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容易失去就业的机会。有的残疾人依赖思想强,缺乏吃苦耐劳精神,能从事的工作不愿做,只愿从事工资高、条件舒适的工作,导致就业机会丧失。

(四)政府对灵活就业扶持不够。

残疾人灵活就业上存在诸多困难。从事个体经营在税收、信贷、场地、服务方面都存在障碍和困难。残疾人大多从事传统经营项目,技术水平低,经营收益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政策扶持。国家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缺乏刚性规定,有关部门在执行中随意性强,灵活就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灵活就业发展缓慢。

(五)残联缺乏执行残疾人就业政策的行政职能。

在目前,福利企业的主管部门是民政,审批、监管是民政和税务部门,残联无权参与。按比例就业政策的主管单位虽是各级残联,但残联只是一个事业单位,它的主要职能是“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从组织功能看,残联缺乏相应的行政职能,在就业管理上缺少权威性,经常力不从心,在更多的时候,只能是协调和争取各单位按比例接收残疾人。在现行的残疾人就业责任体系中,残疾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之,目前我区残疾人在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就业率低,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我区残疾人生活状况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差距。

三、对促进我区残疾人就业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宣传,建立良好的残疾人就业环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包括了所有残疾人在内的小康社会。目前,许多残疾人生活还很困难,他们的生存状态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解决残疾人的生活困难,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只有残疾人有业可就,他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温饱问题,才能走出家庭,融入社会,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也才能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对安置残疾人的先进单位和集体要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奖励。加强残保法执行力度,严格残保金征收,党政机关要成为支持残疾人就业的楷模,并督促所属事业单位严格执法,起到正面导向效应。鼓励残疾人切实转变观念,支持残疾人创业奋斗,大力宣传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典范。近年来,我区涌现了不少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典范,区残联将对他们的事迹予以大力宣传,并给予资金支持。目前,区残联正与区电视台合力制作对我区残疾人自主创业示范户的宣传片,以鼓舞残疾人,感召他人。

(二)政府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扶持。

首先,政府应大力支持发展福利企业。福利企业对残疾人就业具有引领作用,必须鼓励兴办福利企业。调整不利于福利发展的政策,制订福利企业保护性发展政策,简化申请审批程序,申报资料,发挥好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的效能。其次是加大专项资金补助力度,扶持残疾人集体就业,个体经营,帮助农村残疾人发展种植、养殖业。安排对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培训资金(原来预算的培训资金,年财政取消该项资金),增强残疾人就业培训的针对性。第三是尝试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方式,以支持残疾人就业。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时,应分配部分岗位给残疾人。

(三)解决好、发挥好残联的职能作用。

各级残联直接的工作对象是残疾人,要深入残疾人中,开展调查研究,和残疾人交朋友,在思想上、感情上进行和谐融洽交流,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基本要求。同时,加强残联职能,赋予残联对福利企业的介入、管理和指导,加强残联对残疾人就业的监察职能和相应处罚权,充分发挥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效能。组织开展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和介绍,探索开展订单式就业培训,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介绍,确保信息沟通

(四)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一是残疾人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健康就业心理,充分发挥自身潜力,积极寻求就业机会,拓宽就业渠道。二是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综合素质的培养教育和就业培训,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文化、技术素质,提高就业竞争力,确保残疾人就业有“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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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8/8 17:14:16      阅读:212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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