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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革企业退休金制度(王平子)
   

建议改革企业退休金制度
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本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在职时工作不同,工资收入不同,退休金应该有所差别,但差别不应太大。我国现有退休金制度的设计则造成不同人群在退休后的退休金差别很大。从全国范围来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施的是“双轨制”,总的来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大大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从企业本身来说,制订的退休金制度也存在很大问题,制度设计很不合理。
“双轨制”应该尽快消除,但要靠政府部门来解决,本文不加以讨论。这里就企业退休金制度进行讨论。
上世纪90年代末,企业有关部门对职工的退休金制度进行了设计。这个退休金制度主要考虑了在职时的工资、工龄等因素。(而且,对某具体企业的退休人员,1995年至2000年退休的都是一个工资标准(以1995年的为准)。)这个制度后来叫老办法。而且基本的退休工资(即不含企业内部的补贴)纳入到个人的社保工资中。
在制订退休金的制度时,又考虑了缴费工资这一大块,这后来称为新办法。老办法和新办法同时适用,哪个高实行哪个。实行新办法和老办法的分界线大概是在2001年,即2001年以后,采用新办法计算的退休工资就超过了用老办法计算的退休工资。
这样的企业退休金制度设计德阳市有关部门给予了承认,而且已实施了十多年。实践证明,这种退休金制度设计存在重大缺陷。
德阳市的各个国有企业,如东方电机厂、二重、东汽的退休金制度设计可能都有差别,但基本上都是按中央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方针政策来制订的,因此差别可能不太大。然而,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企业内部先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差别都非常大。
目前企业退休科技人员的退休收入总的情况是,早退休的收入偏低,而后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则尚可,最近退休的人员则相当高,而且有的非常高。退休金的差别在日益扩大。问题出在退休金的制度设计上,而且退休金的增长机制也有问题。
某企业有位职工于1961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1981年在清华取得硕士学位),2000年退休。高工职称,在职时该职工曾取得德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称号。根据这个标准(老办法),退休时的社保退休金不到1200元,加上厂内的补贴为1400元稍多一点。当时退休时大家觉得这一退休金还不算低。
但是制订政策的人根本没有考虑到我国的国情。事实是,像我们这样的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工资这几年年年都在涨,而且涨的幅度不低,远远超过了国家GDP增长的速度。这样一来,先退休人员的收入不仅与在职人员不能相比,而且与后退休人员的差距也越拉越大。我们这批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开始几年根本没有动,几年后涨过一次,四川是人均30元。直至2005年(?),国家才连续数年给我们涨工资。至2010年年底,该退休职工的月退休(社保)工资为2500元左右,加上厂内补贴为2700元左右。
比该职工稍后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可以举几个例子。有一位1961年中专毕业参加工作(与该职工同年参加工作)的同志,他获得了高工职称,于2002年退休,当时的退休工资就比该职工高出500多元。另一位1967年中专毕业参加工作的同志于2006年退休(干部,但没有取得高级职称),他退休时的工资比该职工当时退休金高出整整1200多元。现在他的退休工资还比该职工高出约900元。一位于2009年退休的科技人员,他的退休工资加上所有补贴(企业补贴和独生子女补贴)为5600多元。除去补贴后,他的社保工资约为5300多元,是上面提到的职工刚退休时社保退休工资的4倍还多!2010年,一位处级干部(可能也得到了高级职称)的退休工资(加企业内部补贴)比6000元仅差2元!而且他在2011年又增加了退休工资。还有一位清华68年毕业的学生,因为他当过厂长,作为东方电气公司的首席专家,他超过正常退休年龄5年(2010年)才退休,他的退休金达到了7000多元!而且,第二年照样涨退休工资。2011年9月,该企业某普通职工退休时的退休金也达到了4500元。看来将来月退休工资超过万元只是时间问题了。
在职科技人员在岗时的收入更不用说了。前面提到的那位退休职工工作时的最高年收入(包括奖金)仅为2万3千多元。而现在在职人员光工资收入就比已退休职工工作时期的总收入要多得多。以原来该职工组内一位同志为例,他1991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9年是室副主任(副科级),不算奖金,年薪已达13万多。另一位科技人员于1985年参加工作,现为高级主任工程师的职务,他在那一年的年薪为20万元多。而公司总经理数年以前的年薪(不算奖金等)已达40多万,但2000年以前,厂长的年总工资(不算其它收入)也不过4万元左右,与一般职工差别不大。
我们现在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情况不同。这些国家的工资收入都比较稳定,因此他们的退休金也比较稳定,不会年年都有很大的变化。而最近十多年,我们国家在职人员的工资基本上年年都有相当大的增长,变化太大了。现在的在职人员工资已比十年前要高出数倍,甚至十多倍。而企业先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开始数年没有动,后来连续数年增长得也不多。企业后退休人员因为他们在退休时的工资很高,缴费工资这一块也很高,所以他们的退休工资就比先退休的要高很多。其实他们的缴费工资也是最近这数年或十年缴的,以前跟先退休职工一样,而退休工资的差别就那么大。随着在职职工年薪的不断增加,缴费工资也在不断增加,他们退休时的退休金与先退休职工的差距在不断扩大。因此,这种把退休工资与在职时的工资紧密挂钩的制度设计显然是有很大问题的。而且,在职时的工资高低与很多因素有关,现在在职职工的年薪高并不能说明他们的贡献就比先退休职工的大。这样的制度设计极大地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剧了贫富之间的矛盾,使社会极不和谐,影响到社会的稳定。随着将来退休工资高到一定程度,整个社会保障体系都有可能承受不住,甚至可能会垮掉!
因此现有企业退休金制度非改不可。首先,我们认为缴费工资这一块应该与在职时的工资有联系,但不应该与其紧密挂钩,应有所限制。缴费工资这部分或可以按在职时工资作等比级数的递减,或可以设一个最高限额。笔者了解到,上海对外企和合资企业职工在缴费工资这一块就可能有限额。其次,社保退休工资的增长都是由国务院下指令,各省自行制订政策。退休工资的增长应该有一个正常的机制,起码应该与物价增长指数挂钩。还有,最近退休的职工退休工资已经很高了,但第二年照样涨工资,而且与前几年退休的职工是一个标准,这是极不合理的。这方面也应有相应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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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9/30 10:20:57      阅读:231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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