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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为直系亲属还贷的建议
作者:杨晓莹、罗众禹   所属支部:东汽支部

目前全国部分城市允许在直系亲属购房时,职工无需在房产证上署名即可提取公积金帮还房贷。而部分地区存在职工直系亲属在城市购房或乡镇建房,但由于房屋性质(如不是:不是商品房)、户籍原因(如:职工本人户口不在当地)、房产归属(如:商品房房产证上仅有其直系亲属名字,无职工本人或其配偶联合署名)等原因,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法提取公积金帮助其子女买房或父母建房还房贷的情况。为高效利用公积金政策,减轻房贷压力,切实提高社会稳定度和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特此建议:

1、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直系亲属购房建房时职工本人无需署名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明确提取条件、额度、流程等,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区域间联动机制,直系亲属不需户口在当地也能提取相应份额公积金用于还房贷。

3、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直系亲属购房建房时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例如,可以通过线上办理、减少纸质材料等方式提高办理效率。

4、加强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的监管与审核力度,防止虚假提取和套取资金的行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和资金安全。一是申请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需要提供相关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文件;二是申请人需要是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且符合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条件。例如,提取的公积金金额需符合规定的额度限制,且申请人需确保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用于还贷;三是借款人已经通过贷款购买了住房,并正在偿还贷款本息。直系亲属可以通过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来帮助借款人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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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8/10 21:18:32      阅读:7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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