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在四川·民盟卷》编纂委员会“关于征编文史丛书《多党合作在四川·民盟卷》的方案” 已经盟省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落实相关人员,积极约稿组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稿件、图片的征集、评选、推荐工作,充分反映民盟组织和盟员在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与各级地方党委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历程。
2010年4月27日
关于征编文史丛书
《多党合作在四川·民盟卷》的方案
中共四川省委、省政协决定在2010年至2012年征集编辑出版《多党合作在四川》文史资料丛书,特设《民盟卷》由民盟四川省委负责征集和编纂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征编方案。
一、目的意义
文史丛书以“多党合作在四川”为主题,广泛征集“三亲”史料,编辑出版精品系列丛书,真实展现四川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团结合作、共担使命的光辉历程,充分反映各民主党派在四川的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中所建立的丰功伟绩,认真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历史经验,启迪今日,告诉未来,发挥文史资料在巩固多党合作思想政治基础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征集对象
《民盟卷》稿件征集对象为省、市、县各级盟组织历届主委、副主委;历届民盟中央在川委员、省委委员;盟员中的全国、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民盟组织机关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经历参与多党合作重大历史事件的盟员等。
三、征集内容
紧紧围绕我国多党合作的内容和形式,以记录民盟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为线索,征集反映民盟组织和盟员在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中“亲历、亲见、亲闻”三亲史料:
1、民盟组织和党委政府风雨同舟、开展政治协商合作共事取得的巨大成就。
2、民盟组织和盟员政协委员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三项职能作用的成效和典型事例。
3、民盟组织在社会服务工作中取得的成就和典型事例。
4、盟员中的人大代表、从政人员、特约人员同各级人大组织、人民政府及部门合作共事的典型事迹;盟员在本单位同中共党组织、党员合作共事的典型事迹。
5、民盟组织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发展壮大历程,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的成绩和典型事例。
四、征集、撰写原则和栏目设计
征集、撰写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忠于史实、秉笔直书;坚持统战性和亲历、亲见、亲闻的“三亲”特色;坚持不拘观点、不限体裁、不求完整,允许多说并存;坚持服务大局,注重社会影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栏目设计。
1.总述:民盟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2.组织建设:民盟组织的成长壮大, 干部队伍的建设等。3.社会服务:盟遂合作,捐资助学,扶贫助弱等。4.思想宣传工作:盟的思想建设,对内对外的新闻宣传。5.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案议案, 社情民意。6.机关建设等。
五、撰稿要求
(一)稿件采用个人回忆的形式,以第一人称自述,也可由本人口述、他人代笔。
(二)正文内容。为回忆性文章,中间穿插相关工作照片,文献资料、实物资料扫描或拍成图片形式表现。文末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撰稿时工作单位及主要职务等)。
(三)稿件要力求客观真实,文字流畅,生动鲜活,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为宜,每篇稿件可配相关照片1—2幅。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该书涉及面大,跨越时间久,工作浩繁,需要各民盟市州委员会和民盟省委大力协作,共同完成。
(一)成立编纂委员会。
编委会主要负责征编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征编工作的原则和内容,并对图书进行终审。
(二)成立编辑部。
设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主编负责审定图书的征编书方案,统稿和中审;副主编分工负责某一个方面稿件,图片征集、编辑和初审工作;责任编辑负责稿件图片征集、整理和编辑,汇总服务等工作。
(三)成立稿件征集机构。
民盟各市州委员会驻会副主委或秘书长、民盟省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征集责任人,各单位另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资料征集的具体工作。
七、征集任务与方法
(一)征集稿件任务
1、民盟市州委员会各推荐5篇。
2、省直工委推荐10篇。
3、盟省委各处室各推荐20篇。
(二)具体征集方法
1、会议征集。民盟省委、各市州委员会召开征集会议,召集文史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参加,明确任务和要求。
2、座谈征集。一会一议,邀请相关人士就民盟某件重大事件、某个重要人物进行座谈征集,畅所欲言,挖掘征集线索,落实人员。
3、通知征集。民盟省委、各市州委员会通过书面、民盟网站等渠道,发布征稿通知。
4、约稿征集。针对知名人士、经历参与重大历史事件的盟员等,个别约稿征集。
5、协作征集。加强纵向、横向联系,民盟上、下级组织协同互动,与川内在外人士和机构、大学历史系、图书馆、博物馆等加强联系,以获得更多的史料来源。
6、文献选集:从已编辑出版的书籍、报刊、杂志中挑选、征集。
八、稿费
按照相关规定,图书设有文史资料稿费、珍贵图片费、编辑整理校对费、审稿费等。特约稿件稿费从优。
九、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0年4月前。
(二)征集工作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30日。
(三)研究整理阶段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
(四)编审阶段2011年4月至7月。
十、附件1:《多党合作在四川·民盟卷》组织机构及分工。
附件2:小常识《文史资料的特点》。
附件3:范文《七七事变后的国民党元老秘密会议》、《“非公经济36条”出台始末》。
附件4:历届省政协工作重点
《多党合作在四川·民盟卷》编纂委员会
2010年4月27日
文史资料的特点
文史资料具有一般资料的共性,又具有鲜明的个性,个性就是亲历、亲见、亲闻。它是当代人写当代事。它坚持统一战线和“三亲”的特点。统一战线和“三亲”形成了政协文史资料的两大特点。使文史资料作为历史科学的一个门类发挥了独树一帜的作用。
文史资料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部分。文史资料工作要突出统一战线的特色。要根据人民政协的特点和民主、团结两大主题开展文史工作。它即是历史资料工作,又是统一战线工作。文史资料是有学术性和政治性。文史资料工作必须把政治性和科学性统一起来。人民政协在开展文史资料工作的过程中,通过组织政协委员和他们所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撰写“三亲”史料,扩大了统一战线的团结面和联系面,成为实践“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行之有效的一种重要工作方式。
坚持统一战线和“三亲”的特点,是政协文史资料保持特色的关键所在,也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优势所在,更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政协文史资料的性质是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对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记述,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是一项富有统一战线、政协特色的重要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有史料性、三亲性、统战性、民主性等基本特性。
一、文史资料的史料性
文史资料是一种史料,是历史当事人和见证人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历史生活状况的记述。它采取回忆录的形式,由本人撰写,或由本人口述他人记录整理的历史资料。按史料分类,文史资料归属为口述史料一类。文史资料作为一种史料,就要具有史料的根本属性即“真实”。也就是周恩来说的“要存真,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并不容易。”把真实、实事求是的原则体现到征集、整理、研究、编辑、出版等文史资料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这是史料学的科学世界观和思维方式的体现。只有如此文史资料才能做到“字字有根、句句落实”。
1963年初,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通过的《关于文史资料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就规定:文史资料征稿原则“最基本的要求是如实反映历史事实的本来面目”,“审查稿件、衡量稿件质量的主要标准:1.是否有史料价值;2.是否真实具体;3.是否为第一手资料。”1983年9月,又提出了文史资料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文史资料的史料价值是衡量文史资料作用的一个重要客观指标。首先是在同类史料中文史资料所处的地位,其次是在同类史料中文史资料的稀缺程度,再者是文史资料与所研究的历史问题之关系,最后是被准确运用的文史资料方能显示其真正的史料价值。
二、文史资料的“三亲”性
撰写或提供文史资料的主体是阅历丰富的政协委员和统一战线有关人士。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机构则是开展文史资料工作的重要保障。政协委员就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又强调指出:政协委员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发挥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同样,政协委员也是文史资料工作的主体。发挥阅历丰富的政协委员和统一战线有关人士撰写或提供文史资料的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做好文史资料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文史资料工作的主体决定了文史资料的“三亲”性。
文史资料的“三亲”性,决定了文史资料只能是当代人写当代事,文史资料征集的时限,必然要随着历史当事人情况,如年龄的变化而变化。最初征集文史资料的时限,是“从清末到全国解放前”,这是考虑到政协委员及其联系的各界人士中尚有一部分人清末时期的老人健在。到1989年8月,“随着时间的推移,建国后史料的征集已被提上了工作日程。”这表明政协文史资料的时限,是随着撰写或提供文史资料的主体情况而变化的。在征集文史资料时,也根据任何“主体”都有其经历的局限性,而不求文史资料的完整。这与研究历史的专业人员在搜集史料时力求完整和全面是截然不同的。
文史资料的“三亲”性,从人民政协理论的角度看,体现了政协委员及其代表的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中的地位,从史料学的角度看,“三亲”反映了文史资料是第一手资料的重要特征,并决定了文史资料的时限和某些工作方法;从文化源流的角度看,是薪火传递的文化使命和文化建设的事业。
三、文史资料的“统战”性
文史资料是“三亲”史料。但是否可以说:“三亲”史料是文史资料呢,显然逆定理是不成立的。因为带有“三亲”特征的史料远远超出文史资料的范围。为什么文史资料与其他的“三亲”史料不同呢?这是由于人民政协这一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的特殊性决定的,也就是说文史资料是具有一般“三亲”史料不同的特征,即“统战性”。
那么文史资料的“统战”性的内涵是什么呢?这需要明确什么是统一战线组织,什么是统一战线的组织特点。我们知道“人民政协从一诞生起,就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重申了政协章程的规定:“中国人民政协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特点:一是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二是党派合作性。三是民主协商性。政协在组织上的特点,是在“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方针下,尽最大可能地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吸收进来,达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目的。人民政协是我国惟一具有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的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党派合作性、民主协商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这构成了“统一战线的组织特点”。人民政协理论廓清了文史资料的“统战”性的理论内涵。
1989年8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会议纪要明确“文史资料包括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教、民族、宗教、华侨、社会等方面”。为了全面征集文史资料,并提出了“三加强一开拓”的征集工作任务。
综上所述,文史资料的统战性是由人民政协这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的特性决定的。正是文史资料的统战性这一特性,使之从实践上划清了与中共党史的界线,并且决定其内容的广泛性和政治的包容性。
(民盟四川省委《多党合作在四川(民盟篇)》编辑委员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