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必须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小学食堂或单位职工食堂为团餐模式供餐,食品安全尤为重要,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守诚信、有良心,做到规范经营,必须确保消费者安全就餐、健康就餐、满意就餐。但近年来食堂违规违法问题诱发群体性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相关行业领域敲响了食品安全警钟,亟待加强规范管理。一是供应商资质存在问题。部分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未经严格招标程序招标,有的供应商不具备食品安全规范要求的经营资质,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品质得不到保障,部分预包装食品甚至是“三无”产品,一旦有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无法追根朔源。二是原材料验收把关不严。食堂验收工作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意识不强或违法问题,不认真验收或不到现场验收,缺乏对供应商的约束,部分原材料品质较差甚至出现劣质问题,极易滋生腐败问题。三是食堂职工操作不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厨具用具、功能间卫生、“三防”工作、餐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等环节未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操作,存在引发农药残留、交叉污染或细菌病毒污染等隐患问题,难以保证菜品质量和安全。四是就餐满意度有待提高。售卖过程是食堂员工为学生或职工服务的关键环节,部分员工着装不规范、面部表情严肃、态度生硬或语言不文明等严重影响了学生或职工的就餐心情。
为此,建议:
1.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食品安全无小事,政府要通过多种渠道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县食品安全法规知识,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通过食品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让食堂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深刻认识食品安全是底线、红线和高压线,决不能随意触碰。
2.加强从业人员规范培训。职能部门采取定期组织食堂经营方管理层及单位监管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经营方管理层及单位监管人员组织食堂员工开展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水平,让食堂菜品色、香、味、形俱全,就餐环境充满和谐和温馨,使就餐人员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3.开展执法检查震慑违规。食药、疾控等职能部门要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食堂大宗物资招标、供应商资质、原材料实物、水资源、各项软件管理制度、各功能间操作现场,发现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铲除腐败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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