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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健康讲座管理、提供老年人需求的渠道建议
作者:赵萍   所属支部:东汽支部

近日,针对部分电视节目利用非专业机构、非专业人士假借普及健康知识的名义非法兜售药品、保健品和医疗服务,播放虚假医药广告的问题,广电总局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播出医疗养生类节目,中央广播电视机构、全国卫视频道需报总局备案,其它频道、频率需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知提到,医疗养生类节目聘请医学、营养等专家作为嘉宾的,该嘉宾必须具备国家认定的相应执业资质和相应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并在节目中据实提示。对于医疗养生类节目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的情况,通知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严禁节目中间以包括“栏目热线”以及二维码等在内的任何形式,宣传或提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广电总局表示,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同时还要与当地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治理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层面已经规范了健康宣传的管理,对于以兜售药品为名的宣传认定为违法违规,已经为地方治理类似行为提供依据。利用老年人对于健康的需求,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和健康讲座,通过免费赠送、免费聚餐、免费旅游等手段,诱骗老年人高额购买保健品以及等其他产品现象在德阳很多很普遍。为了净化社会风气、保护老年人,各部门应该协同严厉打击引诱欺骗老年人的行为,同时多渠道满足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

建议:

(1)为了满足老年人对于健康知识的需求,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区组织,请有资质和注册的专业人员等志愿者提供讲座;

(2)对于举办老年知识讲座的机构必须提请卫生部门和工商部门备案,否则属于违规行为,记入诚信记录;

(3)对于为无许可证的宣传提供场地的机构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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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9/30 9:55:58      阅读:9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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