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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市普高招生工作制度的建议
作者:张辉平   所属支部:中江总支

德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全市普高教育不断迈上新台阶,跻身全省前列。但近年来我市普高招生工作制度存在缺陷,亟待完善。一是招生工作秩序有待规范。部分普高学校组织人员到生源学校进行违规宣传并与其达成“默契”,生源学校领导和老师凭借学生对学校和老师的信任采取忽悠考生 或“操控”考生的志愿等违背考生及家长的意愿,导致贻误了考生的前途,损害了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浪费了普高学校的资源,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招生工作秩序。二是普高招生计划指标一刀切不合理。2016年,德阳市教育局为了规范全市普高学校办学行为,将各普高学校的招生计划指标由以往的招收正取生和择校生两部分计划合二为一全部成为正取生计划,赢得了全市各级党政、各普高学校及全社会的高度赞誉。但是市内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以及从外市回我市户籍所在地的部分考生却因此无法就读,将这部分考生拒之于普高校门之外显失教育的公平性原则。三是针对高中生源学校的考核制度不完善。德阳普高教育在成都、绵阳两市的夹缝中得到发展实属不易。既要有全市各级党政和部门的通力合作及全社会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教育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普高生源学校导向明确而且强劲有力的考核制度。但是由于针对普高生源学校的考核制度不够健全或缺失,导致我市高中生源特别是优质生源非正常流向外市问题凸显,严重制约和影响了我市普高教育的发展。

为此,建议:

1.规范普高招生工作秩序。严禁普高学校组织人员到生源学校进行违规宣传,禁止生源学校领导和老师采取达成“默契”方式向普高学校定点“送生”,规范招生工作秩序,维护考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和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2.市教育局安排普高学校招生计划指标时,在规范普高学校办学行为的前提下,要因地制宜并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尽可能满足广大考生(包括外市回我市户籍所在地考生)就读我市普高学校的愿望,不能搞一刀切而让普高学校不得不将这部分考生拒之于门外。

3.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针对普高生源学校及教师的激励考核机制。激励考核机制必须用明确的导向和刚性要求来保障我市普高的生源,充分调动普高生源学校及教师的积极性,避免我市普高生源特别是优质生源非正常流向外市,确保我市普高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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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9/14 15:37:34      阅读:12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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