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房地产管理迅速转向物业化管理,这种方式既有利于城市综合水平管理的提高,又有利于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但是目前随着物业管理公司的增多,物业管理公司也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居民对物业管理条例的不了解,对物业管理公司运作的不清楚,也时常导致小区居民与物业管理方频繁发生摩擦,产生矛盾,近年来纠纷案件频发,涉事人数不断攀升。
为此建议:
1、在新小区入住时由村(社区)积极介入,尽快协助小区居民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并产生业主委员会,在居民与物业管理方发生误解或纠纷时,可由业主委员会介入化解,并行使解聘原物业管理公司、自行组织招标新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2、加大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同时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相应的管理章程和制度并予以公布,使小区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自己作为消费者所具有的权力、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3、城建部门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发商交接程序明确公建项目。物管前期工作由开发商解决,等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交由业主委员会管理,避免将遗留问题转嫁到业主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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