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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实际行动推进“法治旌阳”建设
作者:肖敏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是调整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权益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当前,随着经济结构的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劳动者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劳动关系中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近期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冲击的影响不断加深,部分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欠薪和裁员现象明显增加,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集体争议案件多发,劳动关系复杂多变,争议案件高发与当前仲裁机构案多人少、工作基础薄弱的矛盾更加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承担的任务艰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认真按照“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建设“法治旌阳”的目标,在劳动争议纠纷持续大幅上升、案件日趋复杂、处理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始终坚持把调解工作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突出位置,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办案设施缺乏和仅有4名女同志的情况下,截止2014年9月底,共计立案710件,调解劳动纠纷420件,占立案率59%,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治区、努力建设法治旌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扎实工作,努力探索工作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工作中不断呈现新亮点。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先对外公布办案流程,增强案件处理透明度,把公开、公正、便民落到了实处。我院在全省首例,采取开放式办公,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面对面,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更公开、更透明,更利于公众监督。通过多年办案经验和实践总结,坚持做到了“四注重,四加强”。

一是注重宣传,加强预警防范。我院经常深入企业和生产一线,宣传劳动法相关知识,一方面,提高用人单位知法、懂法和守法的能力,另一方面,提高劳动者对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并把仲裁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为事前排查,接群众来访,做好详细登记,发现有矛盾激化的苗头,及早介入,迅速化解。

二是注重学习,加强办案能力。仲裁院推进学习制度,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案件研讨等多种学习形式,提升仲裁员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将执法守法、依法行政与实际工作很好的联系起来。

三是注重调解,加强办案效能。我院四名女同志,在长期面对情绪激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时,坚持微笑服务,耐心、细致帮助当事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坚持“调为先、调为主、调裁结合、调防结合”的原则,完善“绿色通道”制度,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中讨论制度,坚持快速处理特案制度,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是注重事实,加强监督机制。在办案中重事实,重证据,重政策,并建立健全仲裁监督机制,推进案件追踪服务,加强与上级和同级法院的联系,全面掌握案件的审理结果,确保每起案件都能经受住考验,力争将“裁审一致”落到实处。

旌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秉持公平公正、阳光仲裁的工作理念,以“服务民生,依法维权”为主题,坚持快调、快立、快审、快结,用最短的时间维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阳光仲裁”,以程序公开促进实体公正,以实际行动消除当事人的顾虑,做到违法必究,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起一条畅通、高效的利益诉求服务通道,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旌阳”作出了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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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9/29 18:55:35      阅读:65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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